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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关于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建议
作者:沈英华 律师  时间:2009年06月01日
景德镇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
2006125日)
案由:关于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建议
提案人:沈英华(联系电话:13707981937
工作单位:江西景德律师事务所
  由:作为律师,经常有一些农民工向我们反映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主要是:
1、劳动合同得不到保障,甚至很多企业根本就不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一旦和企业发生纠纷,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2、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加班也不发加班费。
3、劳动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经常发生工伤事故,因为企业没有帮农民工买工伤保险,出了工伤事故得不到补偿。
4、生活卫生条件差,大多数农民工居住在简陋的工棚里。
5、农民工子女教育成问题,有些学校不肯接收农民工子女,致使不少农民工被迫多交费用。
  办法(建议):
1、劳动监测部门要经常检查相关企业的农民工使用情况,发现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拖欠工资现象,要严肃查处并责令改正。
2、工会组织要成为农民工的娘家,设立专门机构,帮助农民工维权。
3、政府有关部门比如劳动局、社保局要责成使用农民工的企业为农民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手续,解决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4、市政府为农民工建设一批廉租房,适当改善农民工的居住卫生条件。
5、公安部门要及时帮助农民工办理暂住证,教育部门应明确规定农民工子女可以和城市居民子女一样凭暂住证就近入学,相关学校不得多收费。
注:本提案已被定为市政协主席重点督办提案、市政府重点办理提案
景德镇律师 沈英华
民革景德镇市委会副主委
政协景德镇市委员会常委
景德镇仲裁委员会首席仲裁员
江西景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联系电话:13707981937
Email
s790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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