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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发包人强行清场造成损失能否索赔
作者:李芬团队 律师  时间:2013年07月18日
发包人以严重拖延工期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承包人任务工期拖延系工程款的拖欠导致,双方不能就退场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发包人强行清场,造成材料损失,是否应当赔偿?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发包人解除合同后,应就退场问题与承包人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并申请法院裁定先予执行。无权强制承包人退场。
另外,拖欠工程款的,承包人有权要求顺延工期。
律师提醒:在 甲方拖欠工程款的情况下,承包人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工期索赔申请。没有按照规定提起工期索赔,有可能导致索赔权的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