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殿军: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专职律师.法律本科学历.山东大学法学学士.1996年取得律师资格.1999年开始正式执业.为更好地以法律服务于企业的经营管理.自2006年开始参加清华大学企业管理研究生课程进修项目并于2007年年底顺利结业.2008年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主要工作经历
1992年至1999年在中国重型汽车集团公司从事会计工作,
1999年至今在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
主要荣誉
2000年度济南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
2003年度泉城首届优秀青年律师.
业务特长
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服务宗旨
求实.诚信.高效
工作作风
勤勉敬业.严谨细致.讲究策略.坚韧执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