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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浏镇非法拘禁得轻处
作者:侯健怀 律师  时间:2015年11月12日
浏镇非法拘禁得轻处
 
起诉指控:
被告人浏镇怀疑被害人橙红申在其开设的赌博机房内作弊赢钱,要求返还现金3万元。后浏镇电话联系多人找到橙红申,持刀威胁并殴打。又将其强行带至淮河大坝下,浏镇赶到又实施殴打。此后,浏镇将橙红申带至市区一自建楼房间内,联系他人继续控制橙红申,后公安机关接警后解救橙红申并抓获浏镇。
 
律师辩护
通过法庭审理,律师认为被告浏镇为索回被骗走的大额钱财,邀人找到被害人纠缠索要,期间对被害人有强制有限制,其行为可以以犯罪论处,但被告浏镇行为事出有因,犯罪情节较轻,今天他当庭认罪,可以从轻处罚。
一、本案事出有因受害人本身过错是导致该案发生的主要诱因。
浏镇帮助朋友经营游戏室时间不长,生意投入较大,因是生意生手,每天都在亏本,浏镇本来就非常焦急,案发当晚因一台仅有的“捕鱼机”出了故障未被发觉,被害人橙红申趁机赢走或者说是骗了3万元。事后浏镇感觉蹊跷,后认定橙红申作弊骗财。橙红申4.14陈述材料证实,“那天我赢钱是应为游戏机出故障了”。浏镇为挽回经济损失,第二天只得邀约朋友四处找他,但橙红申品行不端,第一不承认骗钱,第二不同意返还。浏镇只得不断与其纠缠,协商劝说,终因限制其人身自由而触犯了刑律。由于被害人对抗,坚决拒还不义之财,导致本案发生。本案实质是由民事纠纷而导致的刑事犯罪, 受害人橙红申自身的过错是导致本案发生的主要诱因。
二、被告人浏镇犯罪情节较轻。
从主观上讲,浏镇的目的是为索回被骗钱财,他不具有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的目的,属于索回被骗钱财引发非法拘禁。这与一般纯粹的以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为目的的非法拘禁不同,因此本案主观恶性并不大。
从客观行为上讲,被告浏镇只是邀人找到他,并带橙红申认识的叫“丫头”的人前去协商劝解,浏镇本人并没有叫人打橙红申,也没有对其精神威胁强制,在他与橙红申发生口角时,橙红申还与浏镇两人对打也说明这一点。橙红申开始时被打,浏镇并不知情,他也不在现场,但橙红申只是受到轻微伤。
另橙红申被拘禁时间也不长,后来浏镇作了大让步,双方也已谈妥,橙红申同意返还一半搞走的钱,问题已得解决,橙红申已准备回去,没有造成其他任何后果。因此其犯罪情节较轻。
三、浏镇当庭认罪应予从轻处罚。
被告人浏镇在此次案件发生之前,一直是本本分分、老实巴交,也不曾做过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本次犯罪是由于他法律意识淡薄,因一时冲动触犯刑律铸成大错,浏镇系初犯、偶犯。在本案侦查起诉和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浏镇逐步认识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今天当庭认罪,并表示真诚悔改永不再犯,其认罪态度也是好的。
鉴于本案发生事出有因,被害人确有过错,被告浏镇犯罪行为较轻,认罪态度尚好,建议法庭对被告人浏镇予以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浏镇有期徒刑七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