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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任何情况不得解约退款”的约定有效吗?
作者:王一流 律师  时间:2020年06月16日

加盟商解除加盟合同有行使任意解约权解约、行使法定解除权解约、行使约定解除权解约以及违约解除合同等多种方式。每一种解约方式所对应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比如加盟商如行使“冷静期”内的单方解约权,则是没有过错的,如加盟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当然可以全额或者部分退款。又如,如特许人存在欺诈或者隐瞒披露信息导致合同解除的,解约的过错也是在于特许人,这种情况也是根据双方的过错以及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来判定退款数额的。
        因此,特许人笼统地强行地在加盟合同中约定“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解约退款”,多数时候会被法院认定为是“明显规避一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而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