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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加盟维权100问】11:遭遇“加盟欺诈”,你该怎么办?
作者:王一流 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18日

加盟欺诈,一般是指特许人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故意隐瞒项目重大经营信息,诱骗加盟商签约的情形。
        由于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信息的不对称,我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对特许人规定了十二项重大经营信息的提前披露义务。该条例第二十三条还规定,特许人虚假披露或隐瞒披露重大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由此可见,加盟商遭遇加盟欺诈,足以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加盟商不仅可以依法解除加盟合同,还可以主张撤销合同,并同时向特许人追究一切法律责任。 
        当然,要主张加盟欺诈,最难的在于举证。一般关于特许人直接欺诈的证据都比较难收集,而其隐瞒重大信息的事实比较好证明。因此,加盟商在维权时除了要充分举证,还要尽可能地结合法律规定来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