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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父母必须承担子女的大学费用吗
作者:许宝石 律师  时间:2016年05月27日
案情:小李父母离婚,小李随母亲生活,已满18周岁的小李以父亲不肯支付其大学生活费及学费为由将父亲告上法庭。
两种观点:
1、为人父母,子女读书是正事,父母砸锅卖铁也要供,必须支付。
    2、法定抚养义务到18周岁,大学教育不是义务教育,可以不给。
分析:
首先、婚姻法有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但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中对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作了规定,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见,年满18周岁的在校大学生根本就不具备抚养费的请求权。
其次、大学教育并非义务教育,进入大学学习的成年子女是为自己以后更好的就业、改善生活品质创造条件,负担上大学的费用不应成为父母的法定义务。现实生活中,父母会尽其所有供孩子读书,这是我们的传统观念,父母对孩子那份无私的爱和奉献,而非法律规定。
作为子女要明白哪有父母不爱孩子的,父母会尽所能,子女也需要考虑父母的生活的艰辛,不是所有的家庭都是衣食无忧,根据自己家的实际情况,不要攀比。大学都有绿色通道,可以申请助学贷款,课余时间进行勤工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