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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买房子的坑,请擦亮双眼
作者:许宝石 律师  时间:2017年04月25日
案情:
2017年元月,新年伊始,郑某为了孩子有个好的教育,决定买一个学区房,经过中介推荐,相中一套房子,就与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付了8万定金,拿着合同高高兴兴的回家,并告诉了家里人,家人看了合同后问,你看了卖房子的房本了吗?郑某一愣,是啊,没有看,但有中介把关,应该不会出事吧?忐忑中度过了一夜,第二天一早,赶到中介,不幸被家人言中,签合同的是房主的一个子女,房主夫妇已经过世,房主一共有4个子女,有两个在大西北安家,问题来了,郑某要拿到房产,而非易事。
许宝石律师说法:
这个案件,与郑某签合同的这个子女有权签合同吗?中介要承担责任吗?本案中,由于老人已经双双离世,也就是这个房子目前权属出于不明朗的状态,严格的说,几个子女都没有权利来处分老人留下来的房产,除非他们拿到公证,证明他们是老人房产的合法继承人,或者说拿到法院的法律文书。
退一步,子女拿到公证了,那么其中的一个可以签字卖房子吗?这个时候只能说是效力待定了,因为几个子女都有份,在没有其他兄弟姊妹的授权情况下,只能处分自己的那一部分,无权处理其他人的部分。
本案中,中介有无责任?中介难逃干系,这个房子的房产权属证明写的很清爽,是母亲的名字,而来中介登记的是老母亲的小儿子。中介在明知房子权属不在小儿子的名下,依然与小儿子一起与郑某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显然有恶意串通,损害郑某的利益之嫌疑。
观后:
买一套房子可能会穷尽一家人的积蓄或者说几代人的积蓄,面对信用体系没有建立起来的当下,我们只能擦亮双眼,识破种种陷阱。
多说一句,如果郑某签订合同时候,请律师陪同,至少不会让事情变得如此狼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