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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律师谈个税
作者:许宝石 律师  时间:2018年12月25日
201911日,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次修正案实施,这是一次根本性变革: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应该说这次修个人所得税,是民心所向, 5000元的起征点,有一定的进步,但是这一数字具有前瞻性,恐怕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说法了,抛开北上广深这些一线城市,在二三线城市依然不敢恭维,就以笔者所居的二线城市为例,每个月工资5000元是一个大众数字,我们不说旅游等项目消费,仅仅说吃饭,在家做饭吃,两个星期一家人出去吃一顿饭,每个月没有3000-4000是下不来的,衣服添置这也是必须的项目,每个月平均500元,水电费每个月不多300元,洗漱用品每个月100元,公交上下班每个月300元,理发最便宜的30元等等,算下来已经超过5000元。
我们统计局官方发布的每次民生数据,为什么我们大多数老百姓都是被平均,拖后腿的。而立法机构却要以这样的统计数据来制定立法,当时5000元起征点征求意见的时候,绝大多数人都是说这个数字低了。
说到消费增长率的问题,举例,笔者每次感冒都买板蓝根喝,非常有效,最近去药店买,要我30元一包。这是怎样的增长率板蓝根这是老百姓家中常用的药啊。如某官员所说,“2017年我国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支出约为每月3900元,按照近三年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年均增长率推算,2018年人均负担的消费支出约为每月4200元。”那么,2019,又该是多少,2020呢?前瞻性有吗?
谈到新增了多项专项附加扣除,这条思路笔者非常认可,作为配套,国务院出台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该办法给出的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但也有一个问题,这个标准定额本身就是偏低的,随着消费增长率,未来的优势体现在哪里?这恐怕是令人所有理性人困惑的地方。
举例,第八条: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看这个法条就是每个月400,一年扣除4800元。最多扣4年,即19600元。现在,年轻人基本上都会接受继续教育,提高自己的职场竞争力,但我们看下硕士学位的教育,每年的学费基本上都是在万元以上,也就是说扣除的标准定额也就是一年的学费,或者说都不够,而且学费还有看涨的未来。那么, 本就负担很重的青年一代,已经被高高的房价压的腰直不起来,这样的标准定额红利又能体现多少。
当然,面对个税法的这次修订,笔者整体是看好,但是面对具体数额的时候,笔者持有不同意见,作为立法者,尤其是在制定百姓深有感触的立法的时候,更应站在全局的角度,深入基层调研,到菜场去,到超市去,这样的调研结果更接近实际生活,真实的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