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4S店内出车祸同样属于交通事故
作者:修东磊 律师 时间:2013年12月11日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辆的增加,发生在汽车4s店内的事故也屡见不鲜,对于在4s店内发生的事故是否属于交通事故存在不小争议,但是笔者认为该类事故也属于交通事故,且在司法实践中也得到相应的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事故发生地位于销售、维修、养护汽车的4s店内,院内车辆流动性大,且可以自由地驾车通行和进出院落,符合上述规定对“道路”的解释,也就应当属于交通事故。
另外,在司法实践中,济南市某基层法院对于此类事故的生效判决亦印证了笔者的观点。在此也提醒遇到此类事故的朋友,一定要增强维权意识,从而最大限度减轻自己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