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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聊城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受理、处理费用标准
作者:修东磊 律师  时间:2015年08月16日
聊城仲裁案件收费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受理费;二是处理费。下面对于此两项收费的标准归纳如下:
   一、聊城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受理费用标准
   1千元以下的部分:50元
   1千元至5万元(含5万元):50元+争议金额1千元以上部分的4%;
   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2010元+争议金额5万元以上部分的3.5%;
   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3760元+争议金额10万元以上部分的2.5%;
   2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6260元+争议金额20万元以上部分的1.5%;
   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10760元+争议金额50万元以上部分的0.8%;
   100万元以上:14760元+争议金额100万元以上部分的0.4%。

二、聊城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处理费用标准
  
(一)、受理案件时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当事人住地、所选择的仲裁员住地等各种因素预收案件一般处理费。具体按以下标准执行:
100万元以下部分案件受理费的50%计收(双方当事人均在聊城市内最低为500元,一方或双方但是人在聊城市外的最低为1000元,当事人在边远地区、特区、跨国的案件视实际情况收取);
100万元至1000万元:7505+争议金额100万以上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的40%
1000万元至5000万元:25505+争议金额1000万以上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的30%
5000万元至10000万元:85505+争议金额5000万以上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的20%
10000万元以上:135505+争议金额10000万以上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的10%
    (二)、需要咨询、鉴定、勘验、翻译或证人、鉴证人、翻译人员出庭等特殊支出的属于特殊处理费,视实际情况另行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