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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爷爷遗产留孙子 奶奶生活添顾虑 法官细致工作分割房产解后顾之忧
作者:柴海艳 律师  时间:2013年11月24日
近日,90后青年小施从宝山区法院的代管款账户上,拿到了他人生的“第一笔巨款”——一张30万元的现金支票。这笔款是与他并不亲近 的爷爷生前留给他的,能够顺利“到手”,和宝山区法院法官的细致工作,促成彻底案结事了分不开。
  追悼会后拿到遗嘱
  今年1月,爷爷的追悼会后,小施的叔叔出示了一份其爷爷的遗嘱,把他在宝钢四村的房子留给了很少有来往的孙子。这让2岁就失去父亲
的小施有些激动,也使全家人感到意外和不平。2年来从来没有照顾过病榻上爷爷的孙子,竟然还拿到了遗产。
  1993年9月,一场意外车祸夺走了小施父亲的生命,那年小施刚满2周岁,母亲带着他离开了崇明老家,一直在外借住,与施家也少有来往
。2011年,小施的爷爷因病住院,老人病床边一直由老伴和女儿照顾。
  同年6月16日,爷爷的弟弟和妹妹来看他,爷爷就亲自写了一份遗嘱,将自己这套宝钢四村的房子留给了孙子,并委托弟弟、妹妹和邻居3
人作见证,让弟弟保管遗嘱。今年1月11日,爷爷去世。2月1日,小施来到宝山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奶奶和姑姑履行这份遗嘱。
  虽然小施早已从学校毕业,但至今也没有找到工作,仅靠妈妈打零工的微薄收入支付房租和维持两人生活。
  3月25日,法庭开庭审理此案。姑姑说,自己不要这个房子也罢,但现在60多岁的母亲居住在这套房子内,房子是父亲和母亲的共同财产
,只有30多平方米,如果原告住进来显然不合适。这套房子是给母亲养老的,父亲不可能做出这样的行为,要求对遗嘱作笔迹鉴定。且原告在
被继承人生病2年时间里只出现过2次,让人感到寒心,现在原告要继承房产,于情于理讲不过去。
  7月,根据笔迹与遗嘱比对,司法鉴定结论为遗嘱是爷爷真迹。8月13日,在第二次庭审上,原告表示愿意分割被继承房屋,但如果不能分
割,只要求在房产证上写上自己名字。
  一致同意彻底了断
  本案审理到此,对审判法官杨文育来说一点也不难判决,根据遗嘱判决房屋由原告和他奶奶共有即可。但她在庭外听到原告家属议论过,
几年后原告结婚的婚房问题,这让杨法官动了心思。
  虽然,现在原告在法庭上保证,在奶奶百年之前不住进来,但这在法律上没有强制约束力,他有了所有权之后,就可以随意处分使用权,
万一他要住进来,奶奶将无法安身。这样的话,这个家庭将来可能会闹个鸡犬不宁,还会以诉讼的方式解决房屋分割问题,与其如此,不如现
在就为他们商讨一个分割方案,彻底案结事了。
  10月11日,经过与三方协商,杨法官把她的担心也和盘托出,大家一致同意彻底了断。最后确认房屋总价为61万元,奶奶表示愿意将自己
的房产份额身后留给女儿,考虑到房产过户手续费,姑姑愿意一周内拿出30万元给原告,而原告小施也迫切需要这笔巨款,这样三方一拍即合
,大家没有了后顾之忧。  
  (通讯员 李新卫 本报记者 江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