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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旬邑法院:一字之差 谬之千里
作者:柴海艳 律师  时间:2016年07月19日
中国文字是世界上迄今为止保留最完整的象形文字,也是现存世界上唯一仍在使用的象形文字系统。它庞杂、多变,同音不同字的现象时有发生,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凭添了不少笑料。然若涉及法律层面,人们的错乱用语,则危害甚大。有多少人是因为一字之差,输掉官司的,真可谓哑巴吃黄莲有口说不出。这些错用的同音文字,可能是人们的粗心大意,也可能是人们没有了解到这个字的涵义,我想可能以后者为居多。现列举一二,略作说明。

  一、中止与终止

  诉讼时效中的中止与终止。它们的最大不同在于中止是指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而终止则是由于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说白了就是丧失胜诉权。合同中止与终止。合同中止与合同终止的最大区别在于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还存在。合同终止,则意味着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客观上不复存在,当然合同的终止有那些,法律是有明确的规定。而合同中止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的状态。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效力。

  二、订金与定金

  订金一般被视为预付款,是由双方当事人商定在合同履行前所给付的一部分价款,它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不具有担保性质。定金则适用“定金罚则”,即定金一经给付,给付定金的一方如不按时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还(huan)与还(hai)

  这个字不用说大家也能想到,它经常出现在哪里,没错就是欠条上。举例:甲欠乙人民币20000元,后来甲偿还了5000元。乙在欠条上注明,甲还欠款5000元。之后甲拒不偿还剩余的15000元,乙遂起诉至法院。庭审中,甲称确实曾欠乙20000元,但是已经偿还了15000元,现在还(hai)欠乙5000元。双方就欠条上还的读音是huan还是hai,各执一词,争论不休。乙当时的疏忽,给自己维权带来了很大困难。

在法律中因同音不同字带来的困扰还有很多,不再一一列举。那么如何避免此类问题的出现,简单的说就是一要加强自身的法律修养。二是要多加细心,多加防范,莫让一时大意害了自己。
来源:旬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