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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申请人王某某诉被申请人深圳市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加班费一案
作者:唐晓华 律师  时间:2012年09月10日
2010316日,申请人入职被申请人处,从事内保工作。2011年4月1日之后,被申请人没有足额的的支付申请人的加班工资,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被申请人都置若罔闻,于是申请人主动辞职,在其辞职前,申请人电话咨询本律师,在了解申请人的情况后,本律师经过分析,建议其不要主动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主动辞职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金的,2012年5月17日,本律师向被申请人发了一份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并向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福永仲裁庭申请劳动仲裁,成功的帮助申请人争取到了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最后调解结案,申请人快速的拿到了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