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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商品房认购协议定金纠纷案成功退回定金
作者:徐小定 律师  时间:2016年03月04日
    2014年12月28日当事人商勋某、胡某夫妻二人认购了杭州江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宋都东郡国际花园锦湾的一套商品房,房屋建筑面积为88.05平方米,总价为990563元,合同约定买受方交付定金5万元,并要求买受人须在七天内至出卖方售楼处签订正式预售合同。但因购买人商勋某个人信用及其他因素影响,购买人没有意愿继续购买。,为此当事人意欲退房,并要求退回定金,便未在七天内至出卖人售楼处签订正式预售合同,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拒绝退回定金。
    收到购买人商勋某咨询后,由于本律师对该类案件经验丰富,很快就确定了诉讼思路,同时要求购买人配合调查取证,并进行证据保全。经过与开发商几番轮次的谈判,对法律上的证据缺陷一一进行补正,开发商态度由之前的强硬态度变为开始松动,并最终同意了购买人的要求,全额退回定金。
    通过该案,应当给购房者提示,与作为交易强势地位的开发商发生纠纷,证据的收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在碰到问题时应当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切勿听信其他非专业人士的建议,以免耽误取证最佳时间。

律师资料

徐小定律师
电话:1333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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