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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王宝强离婚相关法律问题的几点思考
作者:李闯 律师  时间:2016年09月22日
【背景】这几天最火爆的新闻之一就是王宝强与妻子马蓉离婚了,这无异于一枚重磅炸弹,在我们这样的粉丝心中激起了巨大的冲击波,王宝强作为一个河北农村的普通青年,为了追求自己梦想去北京做了一名北漂,在他永不放弃的努力下,终于获得冯小刚导演的赏识,有了施展才华的舞台,并一步步成长为内地一线男演员。他勤劳、朴实、幽默,一颦一笑征服了无数男女的芳心,他的奋斗经历本身就是一个精彩的励志故事,一碗沸腾的鸡汤。
我一直默默关注着偶像,自2008年王宝强透露已经有了大学生校花女友,王宝强先后结婚生子,有了一儿一女,生活幸福美满。原以为他们夫妻会这样一直恩爱下去,天长地久,不料,突然一则离婚声明爆出,因妻子马蓉出轨经纪人宋喆,王宝强离婚了。
作为一名忠实的粉丝,也作为一名专业民商事律师,本人感慨良多,出于职业习惯,对偶像王宝强离婚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一点点思考。
 
一、王宝强一对儿女的抚养权归属
【李闯律师分析】1.宝宝仍是宝宝的宝宝。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王宝强的一对儿女仍旧是他和马蓉双方的孩子,不因离婚而有任何改变。
2.离婚后,孩子归谁抚养?一般首先是离婚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这里的具体情况包括孩子的年龄、之前跟随哪方生活,教育条件、经济条件、性格因素等等,人民法院会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衡量标准,若孩子有10岁以上,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即使马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是事实,也是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这一行为可能会影响到马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在双方都要孩子抚养权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判决双方各抚养一个。
二、王宝强离婚后,儿女抚养权的变更
【李闯律师分析】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具体情形又有很多,在此不一一赘述啦。
因此,不管孩子归王宝强抚养还是马蓉抚养,在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只要抚养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三、王宝强一对儿女的抚养费问题。
【李闯律师分析】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具体数额一般也是以离婚双方协商为主,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这个问题不用粉丝们操心了,王宝强一贯是个负责的好父亲,不管子女由哪方直接抚养,他肯定不会亏待一对可爱的儿女。
四、王宝强离婚后的探望权
【李闯律师分析】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拥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因此,无论王宝强的一对子女归哪方抚养,另一方均有行使探望权的权利。
五、王宝强与马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媒体报道】王宝强与马蓉有9套房屋,其中包括美国洛杉矶的一处房产,多家公司股权、出资,一辆宝马x5轿车、一辆宾利轿车,爱马仕、LV、香奈儿、GUCCIPRADA、迪奥、范思哲、芬迪、TIFFANY等品牌的珠宝、首饰、名表、包、服饰等,此外还有存款、股票、理财产品、保险、原创设计品牌等。其中,今年34两个月份,王宝强的公司宝亿嵘影业曾发生过两次股权转让,王宝强成为公司唯一自然人股东。
【李闯律师分析】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规定,以及王宝强与马蓉结婚时尚且处于事业起步阶段的客观事实,媒体报道的这些财产是婚后所得的可能性较大,那就都属于王宝强马蓉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宝亿嵘影业公司的股权,虽然经过两次股权转让,王宝强已是唯一股东,但不能改变其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
1.常见的分割方式有哪些?有一方对另一方支付补偿获得物品所有权、分割拍卖款等方式。最麻烦的是美国洛杉矶那套房产的分割,需要当地机关的配合才可以执行。
2.出轨是否影响财产分配?马蓉是否会净身出户?
【李闯律师分析】“出轨不影响财产分配,《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如果马蓉出轨为真,有可能影响其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因为子女抚养必须考虑和谁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即使马蓉出轨是事实,与财产分割也没有必然联系,马蓉也不会净身出户,除非马蓉自己放弃财产分割
六、王宝强是否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李闯律师分析】若马蓉与宋喆是持续、稳定的在一起居住同居,那么马蓉属于过错方,但根据王宝强的声明只是提到马蓉与宋喆有不正当两性关系,且马蓉也不可能与宋喆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因此,马蓉不属于婚姻中的过错方,王宝强没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七、王宝强是否侵犯了马蓉的名誉权?
【媒体报道】马蓉认为王宝强814日凌晨所发微博侵犯其名誉权,到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王宝强,要求王宝强删除81400:21分发布的微博并赔礼道歉。对此,北京朝阳法院表示已正式受理此案。
【李闯律师分析】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侵犯名誉权主要的方式是侮辱和诽谤在该案中应由王宝强举证证明马蓉确实出轨了,如能证明,则王宝强属于客观陈述事实,算不上侵权,反之,则构成侵权,需要承担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等法律责任。





   

注明:
   本文系李闯律师根据自身办案经历撰写,欢迎朋友们转载分享。
 
李闯律师在各类合同纠纷、借款纠纷、担保纠纷、人身损害、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婚姻继承、医疗美容纠纷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独到的实务操作技能。善于从纷繁复杂的证据材料中发现希望,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最有利当事人的诉讼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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