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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买到烂尾房怎么办?
作者:钟如超 律师  时间:2016年01月20日
来源:央视社会与法
案例一
  王女士在“央视社会与法”官方微信公众号“咨询律师”版块中提问,她的房子已购置两年,但她至今没有从开发商那里拿到房产证。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很不到位,也没有基本的安全保障措施。她想了解这种情况下,业主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退房。
  针对以上问题,律师解答: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类似您这样的情况,如果购买时间已经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办理产权登记的期限,买方起诉要求退房的,一般会在法律上获得支持。但目前房地产行业不景气,如果买方要求退房,开发商有可能无力全额退还购房款。
       因此,建议买方集体和开发商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得到满意结果,买房可以起诉:要求退房并由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不要求退房,可主张开发商继续为业主办理房产证并承担延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
案例二
  张先生求助“央视社会与法”,他于2014年4月与房地产商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了70%的首付款。当时约定交房日期是2014年8月份,但至今房屋未完工。现在他该怎样维权。
      对此,律师给出的答案是目前房地产行业不景气,各地频现烂尾楼。遇到此种情况,建议您联合其他业主,向相关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或者提起诉讼。
      所谓的烂尾楼,是已办理用地、规划手续,项目开工后,却因开发商无力继续投资建设或陷入债务纠纷,停工一年以上的房地产项目。此外,因为产权发生纠纷、或是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停工的项目,也算作烂尾楼
        如果一不小心遭遇了烂尾楼,首先要做的是学会“自救”,通过法律等手段尽可能保障自身的权益。
         首先,如果所购买的楼盘只是存在“烂尾”可能(即开发商并没有明确表示将放弃工程的建设),可以尝试给开发商一点时间,如果其能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完成后续工程,购房者的损失便可降到最少。
         其次,若是开发商因为资不抵债而破产,遭遇“烂尾”危机,不可轻易与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将房子退还开发商。因为一旦退房,购房者拿不到购房款,就只能拿到收据或欠条。购房者和发展商之间的关系,将由买卖关系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假如发展商最后因资不抵债,不得不宣布破产,其资产被法院拍卖,而根据破产法偿债先后的规定(根据破产法规定,因要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产生的债务可以优先得以清偿),消费者比一般债主更容易得到发展商的补偿款(特别是销售者已经通过签订房屋预售合同并且经过了房屋预售备案获得了房屋的准物权)。
   最后,若决定要起诉发展商时,业主也必须齐心一致。如果其他业主打了官司,并且获得胜诉、得到赔偿,而有的业主因为等待发展商完工没有及时起诉,可能最终就得不到赔偿。
       一旦遭遇烂尾楼,购房者总是不免处于弱势地位,所以未雨绸缪就显得格外重要。那么,购房者应怎样避免买到烂尾楼呢? ↓↓↓
    首先,要了解开发商的实力
      在目前楼市调控不放松的态势下,开发商的实力受到了更大的考验,中小型开发商更加面临着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因此,了解开发商的实力是避免买到烂尾楼的第一步。
     购房者可通过网络或者房管局、建设局等部门,了解开发商的资质情况,从而对其综合实力有所判断;可以实地到开发现场了解,大房企同时开工建设数十套楼即是实力的一种彰显;也可以到开发商曾经开发的楼盘去实地调查,对开发商的实力、信誉等情况有所了解。
      因此建议购房者选择知名房企开发的项目,虽然并不能完全杜绝烂尾楼,但会大大降低这种风险。对于不知名的开发商,购房者要慎重对待,以免踩到“地雷”。
       其次,不要盲信开发商许以的高回报、高利润,警惕高风险
      开发商一旦许以超出正常范围的回报,消费者一定要理性对待,当心这背后的高风险。
     第三,买房时要审查“五证二书”,不考虑手续不全的项目
     “五证”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受调控影响,部分开发商的楼盘由于急于回笼资金,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就急于开盘销售,这个现象对于购房者是极其危险的。在任何情况下,绝不碰手续不全的项目。这也是避免买到烂尾楼的重要原则之一。
  第四,可以考虑选择现房或准现房
  相对期房,购买现房或者准现房,可以大大降低买到烂尾楼的风险。但在目前销售整体乏力的情况下,很多楼盘都是现房或者准现房销售,购房者在购买时还需进一步仔细考察其入住率、配套等。
      购房务必谨慎,小心烂尾楼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