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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夫妻间“财产赠与”与“财产约定”有什么区别?
作者:李诗怀 律师  时间:2021年10月22日

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即约定婚前或者婚后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个财产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不是必须要公证,涉及房屋的,即使没有过户,这个财产约定也是不可以撤销的。 
    而夫妻间的赠与,与一般的赠与合同是没有区别的,赠与房屋的,如果赠与协议没有公证,或者赠与房屋没有办理过户,则赠与人是有任意撤销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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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诗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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