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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60岁猝死在岗能否认定工伤?
作者:李诗怀 律师  时间:2023年03月10日
“60岁中通快递分拣工凌晨在岗位猝死”的话题一度登上热搜榜。一般认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是,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就要求伤亡人员得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而达到或者超过60岁的人员,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因此,60岁及以上的人员伤亡,就不属于工伤。

关于工伤,还有些法律规定并非所有人都知道。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对于突发疾病死亡的认定为工伤,这个可能都知道。而对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发病、经过抢救超过48小时死亡的,不被认定为工伤,对此,可能很多人并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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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诗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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