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没有效率可言,怎么保证公正?
作者:李诗怀 律师 时间:2025年03月13日
在过去,民事立案,递交起诉材料后,基本当天就可以立案(最迟一周内立案),就有民初案号,就开始计算审限,一般3个月以内结案,普通程序6个月,个别复杂的案件经报批后再延长审限,但总归是有期限要求的,当事人对案件结果有盼头。
现在可好,交了立案材料后,回去等着吧,诉前调解,不管你是否同意调解,一律先诉前调解,而且这个诉前调解,是遥遥无期的,可能半年,也可能一年,甚至更长,连个民初案号也没有,不算正式立案,什么时候轮到你这个案件,决定进入审理流程了,才算正式立案,才开始计算审限。
不知道这种制度设计,对法院考核审限有利,还是对当事人解决纠纷所追求的公正效率有利?没有效率可言,怎么保证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