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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对李某某案的思考
作者:王丽媛 律师  时间:2013年08月21日
现在李某某轮奸案的新闻铺天盖地,一时间民众也在对此案议论纷纷,看到有不少指责李某某律师的声音出现,作为一名律师,不免有许多不平。
一、李某某案尚未经过开庭审理,正在侦查中,是否定案更未有定论。但是案情已经被各媒体及酒吧、梦鸽渲染的扑朔迷离,民众更是对李某某的行为义愤填膺,似乎有一种“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态势。酒吧女的性权利应该受到保护,没有人可以否认。但是在案件结果出来之前,是否强奸或轮奸,还需等待判决。法律的公平正义体现在判决结果出来之前所有人都是无罪的。但是,现在对李某某及家人的批判足以使李某某及家人喘不过气来,在法庭未宣判之前,其家人已受尽了道德评判,且此种道德评判貌似是在认定李某某即“强奸犯”的基础上发生。这对李某某家人是不公平的。
二、作为一名律师,李某某的法律顾问律师首先要维护李某某的权益,这是毋庸置疑的,因为只有每个人的权利都有保障,才会有良好的社会秩序,社会的法治才可以实现。作为李某某家庭法律顾问,兰和律师并没有做出违反职业道德的事情,所以,民众对兰和律师的指责大可不必。至于梦鸽控告酒吧卖淫与敲诈勒索,也是在行使其法律范围内的权利,其被指责为“丧心病狂”实在难以理解。由于案情现在并未公布,所以本人对案情不做评论。
本人会继续关注李某某案的进展,也期待此案不要过多的受社会舆论的影响,保持其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