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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签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作者:王丽媛 律师  时间:2015年06月16日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
签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签署合同是民商事活动中最重要的行为,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关于合同签署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很多,下面简单的将比较重要的问题介绍一下,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合同主体
很多人会问,为什么律师介绍的合同审查,合同签订,合同风险等一系列问题首先都说合同主体。
因为,合同主体是合同的关键和根基,意味着向谁要钱、向谁追偿、找谁负责等最基础的问题。
所以,一定要、必须要在签署合同时候,注意对方是谁?是真是假?
1、对方是自然人,身份证是必须要核实原件的,特别是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是自然人的,一定要核实房屋权属证明。
2、对方是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是必须要核实的,必要的时候可以去工商部门核实。法定代表人身份状态。代理人的代理手续和权限。
关于合同主体的问题,说多少都不嫌多,一定要注意这个问题,很多时候在权益受损时,因为主体不明确,到法院立案都不行,更别提胜诉了。上百万、几千万的损失就因为在签署合同时主体不明确,就可能导致无法追偿。
第二、合同内容
合同内容要求的是具体明确,一定要写清楚合同到底是做什么。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要列明。同时也要写清楚不做什么的法律后果,也就是明确违约责任,明确违约行为、明确具体违约条件等。也就是说,不仅仅要写明双方做什么,即合同义务,也要写明不做或做不到时候的惩罚。这是很多非法律专业人士容易遗漏的点,认为写明是双方应该做什么就可以,还是要明确不做的行为后果。
第三、合同生效
要写明是签字生效还是盖章生效,还是签字加盖章生效。合同生效直接关系到是违约责任还是缔约过失责任的问题。在对方赔偿时候,数额会差别巨大。
第四、约定管辖法院
一定要约定管辖法院,约定了管辖法院既明确了出现纠纷时候诉求的法院,又避免了法院对于立案的疑虑。这个需要注意的是不能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