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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打牌时不满围观者插嘴,心脏病突发而亡,谁之过?
作者:朱东阳 律师  时间:2020年12月17日

李某与刘某系同村居民。2019年10月,李某与另外三人在村里某超市门口打扑克,刘某在旁围观不时发表看法,对扑克牌的点数、花色进行提示。李某不满刘某的做法,起身追打刘某,刘某用胳膊遮挡,李某倒地。后李某起身仍欲追打,刘某报警。李某被众人拉开后借邻居手机拨打120急救电话,称自己“喘不过气”,打完电话便骑自行车回家。约十分钟后,李某再次回到超市门口,刚坐下随即往后仰倒。120救护车赶到将李某送至医院抢救,当日抢救无效,医院宣告李某死亡。
   后经鉴定,李某系在原有心肌病的基础上,急性心功能障碍死亡;情绪激动、拉扯动作等条件因素起诱发作用。鉴定意见书另载明,李某家属在谈话笔录中陈述,李某平时不抽烟、不喝酒,2019年9月查出心脏有点不好,后一直服药,最近一年左右未工作。李某死亡后,其妻儿等三人诉至赣榆法院要求刘某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赣榆法院经审理认为,在本案中,被告刘某没有侵害死者李某生命权的故意或者过失,其在围观牌局过程中对扑克牌点数、花色进行提示行为及遮挡行为不会造成李某死亡的结果。虽然从时间上看,刘某对扑克牌的点数、花色进行提示的行为与李某死亡的后果是先后发生的,但二者之间并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被告刘某不应承担侵权责任。最终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刘某行为虽有违“观棋不语”的君子之德,但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公序良俗的约定,其提示行为本身不会造成李某死亡;且其虽在李某追打的过程中用胳膊遮挡躲避,但遮挡行为未超过必要限度,属正常躲避侵害行为。 
   无论是提示行为还是其遮挡行为,被告刘某都无法预见该两种行为会导致李某死亡,并无主观之过错。死者李某在明知其自身患有心肌病,遇事应忌骤喜骤怒的前提下,在听到刘某关于扑克牌内容提示后,情绪激动,不顾自身安危及众人劝阻,致其急性心功能障碍死亡。虽其死亡后果在刘某提示行为之后发生,但二者间无法律上之因果关系,故被告刘某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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