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老人凭假证明结婚是否有效
作者:聂晓东 律师 时间:2013年01月09日
蒋先生:李老伯与退休女工赵大妈均丧偶多年。1995年2月两人经人介绍相识,互生好感,欲结为夫妻,但遭到各自子女的反对,因此一直不敢在当地办理结婚登记。李老伯的侄子很同情两位老人,特地到李老伯的原籍托人开了两份假证明,并凭假证明在原籍的乡婚姻登记机关给李、赵两位老人办理了结婚证。两位老人拿到侄子送来的结婚证,非常感激,赵大妈就此住进李老伯独居的三室一厅的房子中,两人相互照顾,感情融洽。请问他们的婚姻效力?
律师:由于李老伯与退休女工赵大妈二位老人均未亲自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并且使用假证明骗取登记,所以婚姻登记机关对本次婚姻登记应当由予以撤销而致使二老人的婚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