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家庭暴力致轻伤能成为公诉案件吗?
作者:聂晓东 律师 时间:2013年01月10日
韩女士:我想请问一下,为什么家庭暴力致轻伤了不能成为公诉案(我已经在起诉离婚了,家暴发生在三个月前),还有,如果要自诉,离婚后还能不能起诉?有时间规定吗?
律师:家庭暴力致轻伤,可以通过公诉程序处理。我国刑法中对故意伤害罪的主体并没有特别的要求,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故意伤害罪的主体。虽然你与加害人系夫妻关系,但其致你轻伤的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对于轻伤案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