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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借贷未约定利息可不支付
作者:聂晓东 律师  时间:2013年01月10日
 
秦女士:三年前,一个朋友从我这儿借走了5000元,当时我们没提到利息问题,现在我要钱的时候可以要求他支付利息吗?
律师:根据《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您不能要求他支付借款期间内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