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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商品房质量纠纷投诉数载未见效 律师介入组织调解一周内显分晓
作者:李大兴 律师  时间:2015年02月25日
商品房质量纠纷投诉数载未见效 
律师介入组织调解一周内显分晓
海南新概念律师事务所 李大兴
基本案情
20101月,重庆人文某与海南恒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海南文昌海边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116月,开发商向文某发出了收房通知书。文某前往收房时发现,客厅地板中央有一道裂缝,墙壁上也有不少裂纹。文某认为房屋有质量问题,拒绝收房。几年间,双方对房屋进行了几次鉴定,结论不一。文某向当地住建局和住建厅进行多次投诉,要求对开发商、质监站、设计单位等进行处罚。当地住建部门多次进行协调,为此还专门下发了几次红头文件,但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开发商同意退房,但只愿意按合同约定的活期存款利息进行赔偿,丝毫不肯让步。这样,双方一直达不成协议。几年下来,事情闹得越来越僵,势同水火,持续的上访还殃及政府相关部门和领导,让他们焦头烂额,脱身不得。
办案过程
20141117日,文某找到律师,要求维权。接受委托后,律师一方面作诉讼方面的准备,另一方面积极寻求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2014121日,律师与买房人文某和开发商公司的老总终于坐到了一起。从上午的现场看房,到中午坐下来吃饭、协商,直到晚上达成一致,拟定协议,各方签字,律师磨破了嘴皮,使出了浑身解数。虽几经破裂,终起死回生。
案件结果
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律师作为见证人也在协议上签了字。协议约定,双方解除买卖合同,买房人退房,待买房人配合开发商办理完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后,开发商在三天内退还买房人房款和税费合计50万,除此之外,再支付30万作为利息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损失。也就是说,开发商一次性付给买房人80万元。委托人在与律师签订委托合同的时候,要求律师维权的保底数额是60万元。应该说,律师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大大超出了委托人的预期。而且,已历经数年的纠纷经律师介入后,从调解到拿到钱,不到一周的时间,其间还包括一个周末。
小结
有一个误区,一提到律师,就认为是打官司。其实,律师维权并不限于诉讼的方式,不起诉就能帮助维权,是最理想的状态。通过此案,律师不仅帮助解决了当事人双方之间的纠纷,而且还节约了司法资源,为政府部门排了忧解了难,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真可以说是善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