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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现代离婚条件看腻了,换个古代的调调胃口~
作者:唐丽娟 律师  时间:2018年08月03日
今言法律|现代离婚条件看腻了,换个古代的调调胃口~
整天给大家整一些实用的法律法规实在是太无趣了,今天就文学一点,扒一扒历史文化,给大家介绍下关于古代离婚的事。
说起古代,大家肯定都知道那是个相当男尊女卑的时代,什么以夫为天、三从四德的思想等等都是满天飞。
纵观历代封建法律的规定,离婚有以下四种方式:出妻、和离、义绝和出于特定缘由的呈诉离婚。
1、出妻
所谓出妻也称休妻,是中国古代最常见的离婚方式即七出三不去。
何谓七出?
根据相关典籍记载,七出包括不顺父母无子恶疾多言窃盗在内。不顺父母,是指儿媳不孝顺公婆,得不到公婆的欢心,尽管妇女没有过错,只要公婆不喜欢儿媳,即可成为出妻的理由。无子,即妻子不生儿子,淫,即指妻子与人通奸。妒忌,在古代社会,官宦豪绅除娶一个正妻外,还可以纳妾。如果女子从思想、行为上不准丈夫纳妾,男子可以此为理由将她休掉。恶疾,指妻子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多指麻风病)多言,指妻子多言多语,离间了夫家的亲属关系。窃盗,指妻子擅自动用家庭财产。
何为三不去?
在古代社会,三不去是三种丈夫不得休妻的法定事由,包括:
1妻子无娘家可归、无所依附的;
2和丈夫一起为公婆服过三年丧的;
3结婚时夫家贫贱,曾与夫同甘共苦,后来富贵了
2、和离
所谓和离,是指夫妻双方依照以和为贵的原则,和议后的离婚。
从一定的角度讲,和离的方式也算是相对尊重了女性对婚姻的自主选择权,不再是像七出那样只能由丈夫将妻子休弃。另外,和离需由丈夫签“放妻书”方可生效。
3、义绝
义绝现于唐代,是一种强制离婚制度,若夫妻间或夫妻双方亲属间以及夫妻一方对他方亲属有殴、骂、杀、伤、奸等行为,就视为夫妻之间恩断义绝,无论双方是否同意,均由官府审断强制离异。
乍一看,这一制度貌似对男女双方权利的维护还挺平等,这样认为你就大错特错了,其实它还是比较偏向保护男性权利的,比如在实际操作中,妻欲害夫构成义绝,夫欲害妻却没啥事儿,妻对夫一定范围内亲属的殴杀害伤全部构成义绝,但是夫对妻一定范围内的亲属只在殴、杀等情况下才构成义绝,罪和伤均不能构成义绝。
4、特定缘由的呈诉离婚
所谓呈诉离婚,是指在发生特定事由时由官司处断的离婚。
适用情形比如“妻背夫在逃”、“夫逃亡三年”、“夫逼妻为娼”、“翁欺奸男妇”等,男女双方都可以呈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盘点古代某些名人毁三观的离婚理由
1、孟子:因老婆坐姿不雅而要离婚
《荀子·解弊篇》记载道“孟子恶败而出妻”,说是孟子因为妻子品行恶劣想要离婚,那到底孟妻做了什么事情呢?原来是坐姿不好。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孟子外出突然回家,看到老婆两腿像八字一样分开蹲坐在地,很生气,觉得老婆坐姿非常不雅,便对老妈说“这个女人不讲礼仪,我要休妻”。不过,最终这个婚并没有离成,因为孟母觉得自己儿子太过小题大做,把这个提议给驳回了。
2、曾子:老婆蒸梨蒸不熟要离婚
有一天,曾子要吃蒸梨,老婆把梨蒸好后那给他吃,谁知梨没蒸熟,曾子闹着跟老婆离婚。曾子的老婆反问他:妇有七出,不蒸亦预乎?,离婚有七项规定,梨蒸不熟算那项呀?曾子回答则是:蒸不熟而已,何问其故乎?就是要跟你离,问那么多做什么。曾子老婆没有孟子老婆幸运,没有一个明事理的婆婆拦着,就被休掉了。
3、吴起:因老婆丝巾织太好要离婚
《韩非子》有此记载:有一天吴起拿了一条丝巾给他的老婆,让她按照样式织一条一模一样的。他的老婆精雕细琢,织了一条比原来更好的,谁知拿给吴起一看,吴起竟然嫌弃两条丝巾不一样,以此为由直接把老婆休了。后来岳父上门求情,还理直气壮地说自己绝无虚言。
4、白居易判案:丈夫因没有吃上饭而离婚
大诗人白居易曾经判过一起奇葩的离婚案件。按照《白居易集》记载,有一位妻子给在田里耕种的丈夫送饭,路上遇到饥饿的公公,就把饭给公公吃了。公公把饭全吃了,丈夫就吃不上了,田里等得十分饥饿的丈夫那个愤怒啊,执意要休妻,妻子不服气,直接告到官府白居易那儿。经过了解事情始末,白居易当即判决丈夫败诉,不能休妻。
5、章元弼:妻子因夫追星而要离婚
宋代有个丑丑的文人叫章元弼,因为追星而被老婆离婚。章元弼是大文豪苏轼的铁杆粉丝,有一次他有幸得到苏轼的《眉山集》,看得废寝忘食,让老婆陈氏天天独守空房。陈氏是章元弼青梅竹马的表妹,看着丈夫天天捧着一本书研究,对自己不理不睬的,实在忍无可忍,向丈夫提出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