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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年金险保险合同纠纷
作者:唐丽娟 律师  时间:2019年09月27日


    2014年蒋女士到某银行存钱,银行的工作人员小刘推荐蒋女士购买定存理财产品,向其介绍了此款产品每年存入10万,每年利息12,连续存5年后连本带息可取56万。由于此款产品利息高于银行定存,于是蒋女士便同意办理,办理过程中得知购买的产品为年金险。办理完后蒋女士按照约定每年存入10万元,5年共计存入50万元。2019年到期后去取钱,被告知保险期限为15年,需要再等10年才能领取,现在领取只能领该保险的现金价值,不足50万元。蒋女士与对方协商不成,便向我们求助。
我们调查后了解到,该保险公司以及保险产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保险销售人员小刘为保险公司员工,根据保监会下发的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通知,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通过商业银行网点直接向客户销售保险产品的人员,应当是持有保险代理从业资格证书的银行工作人员。2、在保险产品销售过程中,保险销售人员涉嫌虚假宣传,夸大收益,隐瞒了需存满15年才能取出的重大事实。3、该保险产品本身是不合理的,50万元定期存银行15年,利息19万,期间如果有资金需要也可以取出。而此款年金险,存15年利息6万,期间取出只能按照现金价值退还。
在接受蒋女士委托后,我们向有关部门反应了情况并进行了调解工作,最终保险公司同意退还本金和5年存款利息。
在这里建议大家在购买保险理财产品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不要轻信销售人员口头上的承诺。尽量保存好该产品的宣传资料,谈话录音,并索要保险合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