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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冷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案 当庭判决缓刑
作者:邱敏 律师  时间:2019年04月03日
冷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案  邱敏律师出庭辩护  当庭判决缓刑
冷某某,女,90年生人,在2018年7月因自己母亲杨某某和邻居刘某某故意伤害纠纷在派出所调解时,冷某某在调解现场情形激动,不利于案件调解,民警在规劝冷某某离开现场的过程中,将规劝的民警刘某身体的右肘部、右前臂、左膝盖、右腹股沟等部位抓伤、踢伤,将民警苟某右前臂抓伤。后民警刘某的伤情被鉴定为轻微伤。
冷某某当天就被带到了另一派出所进行了讯问,后被收押在看守所,在看守所收押十余天后取保候审,等待案件审查起诉、开庭审理。在案件移送到法院后,冷某某心中不安,还是决定委托律师进行辩护,遂委托重庆精卓律师事务所,并由律师事务所指派邱敏律师为冷某某出庭辩护。邱敏律师在接到指派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的承办法官,调取查阅了冷某某案件的所有案卷材料,并和案件承办法官多次细致沟通了案件情况和律师意见。
开庭前邱敏律师和冷某某详细分析了案件情况,并针对案件制定了辩护方案,同时和冷某某一起多次与受害民警联系沟通,积极向受害民警作出赔偿,取得了受害民警的谅解。2019年3月19日邱敏律师出席了案件庭审,为冷某某出庭辩护,法庭充分采取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当庭对案件作出了判决,判决冷某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庭审结束后,冷某某及冷某某的丈夫都对判决表示极为满意,当场表示不上诉。
律师说法: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或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或是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 或是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还有就是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要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