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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打官司应请那种人做代理人
作者:魏文星 律师  时间:2010年12月31日
  不少的当事人遇到烦心事、闹心事都会请律师帮忙,甚至遇到家庭小纠纷都会找律师给个意见,因为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和利弊得失,为当事人作出最适宜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提醒当事人及时采取有效的法律手段。律师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及时调查收集证据和固定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这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律师熟悉诉讼程序、证据规则和法律法规,为当事人书写法律文书,亲自出庭参加诉讼,能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但是,要请律师就涉及到这个人是不是律师?是个怎样的律师?有没有办案经验?收取的律师费用高低等等的问题。请了一个不是律师却自称是律师的人,或者对法律略知一二的人,你事后可能会后悔不已。有这么一件行政诉讼案件,岑溪某组与其村委会对一处面积490多亩的山林发生争议,现在谁都知道土地很值钱,以一亩土地可以获得经济补偿3万元计算,490亩就是1470万元。所以,这样的肥肉谁不争谁就是傻子,至于是否如愿以偿?那就是另一个问题了,因而一遇到土地征用就有纠纷发生。该案经过申请确权、申请复议、法院一审、二审四个阶段,某组的村民都请了代理人。当然,这个代理人不是律师。
     这个案件经过法院二审开庭后,村民就通过朋友找到我,希望我对该案能给他们提供法律意见,因为他们对二审能否反败为胜没有把握。我接过他们递过来的诉讼材料和一审判决书,略为看了一下,然后问了他们几个问题,就知道他们这个案件的问题所在,主要是输在证据上。他们对应该收集的证据没有调查取证,应该对个别书证申请鉴定其真伪的没有提出申请;有的书证不具有证据的基本要素,等于是废纸一张。某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原告xxx组虽对此表示异议,但不能提供充分的事实依据去反驳···权属凭证是虚假证据的驳辩,本院不予采纳”。他们的诉讼结果显而易见,其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
      他们也醒悟到其代理人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实际上是他们聘请的代理人根本就不懂如何收集证据,一句话就是不懂得打官司。打官司首先打的就是证据,证据是诉讼活动的灵魂。他们的代理人凭着一知半解,似懂非懂的法律知识,没有收集关键证据就上阵帮人打官司,从申请确权开始一路打下去,输得不清不楚、不明不白。如此这般,二审的结果也是心知肚明的。
     我给他们提了法律意见,就是在二审还未有作出判决前,以一审法院没有行使释明权,使得原告方没有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一审诉讼程序不当为由,看可否争取得到发回重审的机会。这样的话就可以争取时间进行调查取证,总比在二审判决后,另行申请再审要好得多。
     代理人不是律师的案件经常遇到,这也是客观存在的中国特色的代理人制度所形成的现况,如何选择代理人就是当事人的权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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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文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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