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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申请取保候审22条理由
作者:闫国田 律师  时间:2024年02月10日
申请取保候审22条理由
 
1)案件证据发生重大变化,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
2)案件事实、情节或者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可能被判处拘役、管制、独立适用附加刑、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判决无罪;
3)羁押期限将超过依法可能判处的刑期;
4)案件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已经收集固定,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5)其他采取羁押强制措施不当,应当及时释放或者变更;
6)预备犯或者中止犯;
7)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
8)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者胁从犯;
9)过失犯罪;
10)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
11)认罪认罚;
12)与被害方依法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或者获得被害方谅解;
13)已经或者部分履行赔偿义务或者提供担保;
14)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15)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16)系未成年人
17)系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18)系未成年人的唯一抚养人;
19)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20)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21)可能被宣告缓刑;
22)其他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
 
【注】以上是《意见》明确的应当或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其中(6-22)同时还需要具有悔罪表现,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此外,有下列情形也可以作为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一并提出,供参考: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
5)其他法定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6)无不在案共犯、不存在串供可能;
7)系聋哑人、盲人、残疾人等弱势人员;
8)系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9)系企业主要经营人员(民营企业家);
10)积极救助被害人;
11)被害人具有重大过错;
12)系犯罪未遂,危害不大;
13)患有传染性疾病;
14)无前科劣迹;

15)具有自首、坦白、立功情节;
16)供述稳定,认罪态度好;
17)积极退赃,挽回损失;
18)在押期间表现良好;
19)能够提供取保候审保证人或缴纳取保候审保证金;
20)其他应当或者可以从宽处理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