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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论律师的嫉妒心理
作者:范大平 律师  时间:2011年12月22日
论律师的嫉妒心理
 范大平
(本文发表于《律师与法制》2006年第7)
 
一、律师嫉妒心理的特征
嫉妒是一种比较复杂的心理。日本《广辞苑》为嫉妒下的定义是:“嫉妒是在看到他人的卓越之处以后产生的羡慕、烦恼和痛苦。”《牛津英语词典》为嫉妒所作的定义是:“由于怀疑、忧虑、或知道有竞争者而产生的心理状态,表现在爱情等方面:惧怕在感情上被别人替代,或者对心上人的忠诚的不信任,尤其是对妻子、丈夫和恋人。”朱智贤主编《心理学大词典》中对嫉妒的定义是:“与他人比较,发现自己在才能、名誉、地位或境遇等方面不如别人而产生的一种由羞愧、愤怒、怨恨等组成的复杂情绪状态。”综合各家的定义,我们认为嫉妒是一种负性情绪,是指自己的才能、名誉、地位或境遇被他人超越,或彼此距离缩短时所产生的一种由羞愧愤怒,怨恨等组成的多年情绪体验。嫉妒包括焦虑、恐惧、悲哀、猜疑、羞耻、自咎、消沉、憎恶、敌意、怨恨、报复等不愉快的情绪。别人天生的身材、容貌和逐日显示出来的聪明才智,可以成为嫉妒的对象,其他如荣誉、地位、成就、财产、威望等有关社会评价的各种因素,也可以成为人们嫉妒的对象。嫉妒有明显的敌意甚至会产生攻击诋毁行为,不但危害他人,给人际关系造成极大的障碍,而且最终还会摧毁自身。律师的嫉妒心理除具有一般嫉妒心理共有的特征外,还有以下几方面特征:
1持久性根据嫉妒发生的速度与强度,可分为两种,一种同激情相联系的嫉妒,称之为“激性嫉妒”,这种嫉妒带有强烈的激情性质,来势凶猛,发展迅速,难于控制。另一种与心境相联系,被称为“心境嫉妒”。该嫉妒缓慢而持续,对人体的影响不如前一种明显,但可改变人的性格。主要表现为郁郁寡欢,忧心忡忡,产生孤独情绪,乃至积忿成疾。律师的嫉妒心理则主要属于后种。
2对抗性。嫉妒心理是一种憎恨心理,具有明显的与他人对抗的特征。而律师嫉妒心理的对抗性来源于比较过程中的不满和愤怒情绪。而且,这种对抗性常常带来对社会的危害性。律师嫉妒心理的对抗特征具有一定的攻击性,其攻击目的在于颠倒被攻击者的形象,特别是对与自己有利益冲突的律师的对抗与攻击,甚至不惜颠倒黑白,弄虚作假。
3指向性。所谓指向性,是指嫉妒心理的嫉妒范围比较集中,也比较明确。通常情况下,嫉妒的指向内容主要是名誉,成绩、地位,金钱,爱情等方面。而律师嫉妒的指向性则主要表现在案源的竞争方面。人不可能无缘无故的产生嫉妒,也不可能漫无目标的产生嫉妒。所以律师嫉妒心理主要指向于本地域的与自己有利益冲突且比自己稍强的律师。。
4发泄性。发泄性是指嫉妒者向被嫉妒者发泄内心的抱怨、憎恨。一般来说,除了轻微的嫉妒仅表现为内心的怨恨而不付诸行为完,绝大多数的嫉妒心理都伴随着发泄行为。但律师嫉妒心理的发泄则更具持久性。律师这种发泄的欲望具有无法轻易摆脱的顽固性。
5伪装性。由于社会道德的威力,嫉妒心理被大多数人所不齿,律师的职业要求律师具有理性思维,因此,有嫉妒心理的律师一般都不愿直接地将嫉妒心理表露出来,他们总是千方百计地伪装,企图使人不易察觉。如本来是嫉妒某人的某一方面,却不直言,故意拐弯抹角地从另一方面进行指责或攻击。
6相近性。嫉妒心理主要发生在地位相等、年龄相仿、条件相似、程度相同的人之间。比如说,一个在安徽省芜湖市执业的律师一般不会去嫉妒在北京执业的著名律师田文昌,但却会嫉妒本地的一个与其争夺案源的律师。与自己同在一处执业的律师如果水平确实高出太多一般也不会引起嫉妒,但如果水平高出不多却对自己又有影响那就非常有可能引起嫉妒了。
7比较性。嫉妒是自我与他人比较后产生的不平衡心理。律师的这种比较还涉及到第三者对他们的态度。在比较中感觉到自己不如别人,感觉到自己与他人在各方面条件差不多,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自己却没有他人得到的更多与更好,因此,心理不平衡甚至于感到怨恨,并竭力要消除这种不平衡。
二、律师嫉妒心理的成因
律师嫉妒心理的形成原因主要有客观和主观两大方面。客观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案源不平衡如今的法律服务市场,绝非单纯靠刻苦努力或知识水平就能争得市场份额,更多的是靠社会关系、无形资产及某些手段。20%律师掌握着80%案源的现象说明,80%的律师每天都要为揽不到案源而焦虑。揽不到案源的律师往往对案源丰富的律师产生嫉妒心理。
2收入不平衡。律师收入不平衡已是众所周知之事。一方面是地域之间的不平衡。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的律师收入与贫困地区的律师收入要相差几十倍。二是同一地区的律师有的年收入达几百万,而有的律师则仅仅能解决温饱,甚至连温饱都难以解决。同是通过司法考试,同是具有执业资格,而收入如此悬殊,有的律师心里想不通,从而产生了嫉妒心理。
3地位不平衡目前我国法院人员的组成,一部分来自司法院校,一部分由部队转来,也有些是通过各种关系进入,这就造成人员的良莠不齐和法官队伍素质的不高。然而另一方面,我国的律师资格考试,是国家近年来最为正规的司法考试制度。其考试难度之大,考试范围之广,考试程序之严格,都属公认。通过这样的严格考试,不仅参考人要有丰富的法学修养,而且要有很好的实践经验,能够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然而律师与法官的地位差别却很大,一些自认为才高八斗的律师失去心理平衡,从而产生嫉妒心理。
律师嫉妒心理形成的主观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个人强烈的欲望所致。人,都有一种积极向上,追求美好的强烈欲望。律师也不例外。当这种欲望得到满足和实现的时候,往往会产生一种占有欲和排他性;当这种欲望未能实现而别的律师比自己先实现这种欲望时,便产生一种为自己达不到而憎恨别人的激烈情感。
2盲目攀比的心理导致嫉妒心理的形成。有些律师因为是同学、同龄、同性、同时参加工作且在同一环境中,你上我也得上,你出名我也要出名,你争得案源多我也要争得案源多。而先上的人往往被嫉妒,未上或后上者不服气,这种攀比心理往往转化为嫉妒心理。
3品德低下的律师会强化嫉妒心理。社会生活中,也确有少数道德品质恶劣的律师,他们采取“我不行,你也休想”的处世态度,“抢打出头鸟”,自己无所为,也不让别人有所为,或看到别人的进步总有点不舒服。由于嫉妒心理得以强化,甚至制造谣言,有意中伤,极力破坏其他律师的名声。
4马太效应在律师心理上的反映。所谓“马太效应”,是指“因为凡有的还要加以他,叫他有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即荣誉会带来更大的荣誉,成功会会产生更多成功的增值效应。有嫉妒心理的律师一般来说只嫉妒与自己水平状况不相上下的律师,而绝不去嫉妒比自己高出许多的著名律师。这就是一种马太效应心态的反映。千方百计地进行挑剔、挖苦,以贬低其他律师来抬高自己,这其实就是嫉妒心理的形成过程,也是马太效应心态在一些律师心理中的不正确的反映,以为自己有的只能越来越多,别人没有的只能永远没有下去。
5晕轮效应在律师心理上的反映。心理学家研究发现,当人有感知事物时,往往会由某一特征而扩大或泛化到其他一系列特征。这恰如月亮的中心点逐渐向外扩散的越来越大的晕轮光环一样。律师嫉妒心理的形成本来就是在心理失衡的情况下产生的一种不满情结,如果再在晕轮效应的影响下将其扩大化或泛化就会使本来并不一定形成的嫉妒心理成形,换言之,晕轮效应在某种程度上说会促使律师嫉妒心理的形成。
三、律师嫉妒心理的危害
嫉妒心理是一种负性情绪。这种负性情绪会给自己和他人及社会带来危害。律师嫉妒心理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危害身心健康。(1嫉妒可导致大脑皮层功能紊乱。现代精神免疫学研究揭示,脑和人体免疫系统有着密切的联系。嫉妒导致的大脑皮层功能紊乱,可引起人体内免疫系统的胸腺、脾、淋巴线和骨髓的功能下降,造成人体免疫细胞与免疫球蛋白的生成减少,因而使机体抵抗力大大降低。(2)嫉妒易使人患心脑血管疾病。医学研究证明,心理与生理是息息相应的。据医生介绍,嫉妒心强烈的律师容易患冠心病,而且死亡率较高;而嫉妒心较少、心态较平和的律师,则冠心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均明显的低,大约只有前者的1/31/2。此外,嫉妒心强的律师还容易患紧张性头痛、胃病、高血压等心身疾病,并且用药物的治疗效果也较差。(3)嫉妒容易引发其它疾病。嫉妒的危害,我国的传统医学早就有过论述,《黄帝内经·素问》明确指出:“嫉火中烧,可令人神不守舍,精力耗损,神气涣失,肾气闭寒,郁滞凝结,外邪入侵,精血不足,肾衰阳失,疾病滋生。”2004920日至l031日,天津市有1403名律师在律协的组织下于天津九华体检中心进行了全面身体检查。参加体检的律师中竟有近8成的人健康不达标,也就是说:10个律师中有8个健康突破底线,结果令人堪忧。据分析,这些疾病与律师的焦虑、紧张、嫉妒等心理有一定的关系。
2影响人际关系。荀况曾经说:“士有妒友,则贤交不亲;君有妒臣,则贤人不至”。嫉妒是人际交往中的心理障碍,它会限制人的交往范围,压抑人的交往热情,甚至能反友为敌。它不仅破坏人与人之间已建立起来的理解,信任和友爱,而且在人与人之间播下了难以数计的不信任,怨恨和仇视,严重防碍和破坏着人际关系的正常交往。而当今律师职业则需要良好的人际关系支撑,一个律师如果嫉妒心理严重,则决定其不可能在这一领域做得很出色。
3容易使人产生偏见。嫉妒,在某种程度上说,是与偏见相伴而生、相伴而长的。嫉妒程度有多大,偏见也就有多大。偏见不仅仅出自于一种无知,还出自于某种程度的人格缺陷。律师的嫉妒心理往往使自己产生偏见,而律师一旦产生偏见,在案情的分析判断上就会大失水准。
4影响目标的达成。嫉妒心强的律师因为人际关系差、易患心身疾病以及容易情绪不稳定等原因,使得自己在工作与生活中很难得到他人真诚的帮助,甚至自动招来他人的憎恨与阻碍,因此,往往很难适应周围的环境,难以达成自己的目标。
5压制和摧残人才。自实行司法考试以来,每年都有一批年轻人通过司法考试进入律师队伍,这些年轻的律师中不乏才华横溢的人才,但他们需要年长的有实践经验的律师给予带领、指导和帮助。然而,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在对人才的评价和使用的过程中,时常受到嫉妒心理的干扰,使得有些很有才华的年轻律师得不到及时地、合理地锻炼,甚至遭到压制和摧残或被挤出律师队伍。
6导致违法犯罪有的律师由于嫉妒心理作怪,为争夺案源不惜采取欺骗等违法手段,违反有关规定在名片名字后面特别注明其学历:法学硕士、博士,并挂有各种协会的会长、秘书长头衔,甚至还自我介绍说,自己曾经在某法院或检察院任过要职。其实,他的这些学历、头衔、经历都是的。有的律师借勾兑额外索取,其实根本就没有勾兑这回事。有的律师为了经办的案件得以按自己的意志办或者为了使遭其嫉妒的律师所办案件败诉甚至向法官行贿。
四、律师嫉妒心理的克服
律师的嫉妒心理既然是一种负性心理情绪,作为律师就应当尽量克服嫉妒心理。那么律师怎样克服嫉妒心理呢?我们认为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认清嫉妒的危害。嫉妒是私有观念的产物,会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找到生长的土壤。它的表现是打击别人、同时贻误自己,腐蚀了风气,对人对已对社会都有害。律师只有彻底从内心承认它的危害性并产生厌恶它的情感,才会真正与之决裂。
2培养达观的人生态度。人生是个大舞台,每个人都有自己适合的角色,人人是“自得其所”,各有归宿;律师要有勇气承认对方有比自己更高明更优越的地方,从而重新认识、发现和创造自己。这样就能从病态的自尊心和自卑感中解放出来,从嫉妒的泥潭中自拔出来。一个律师如果没有理想,胸无大志,无所事事,就会专门挑别人的刺,寻别人的短,自己不进取,却去阻碍他人前进,唯愿众人都平庸度过,相安无事。所以律师要培养达观的人生态度。
3克服自私,加强自身修养。律师必须防止私心杂念过于膨胀,心胸开阔些,再开阔些,“心底无私天地宽”。心理健康的律师,总是善于见贤思齐,拜能者为师。因此,通过学习,开阔胸怀,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是摆脱嫉妒心理情绪的有效方法。
4开阔胸怀,以大雅的态度处人处事。生活中,律师要成为情感的主人,消除可能致疾的一切隐患,从病态的自卑、自责、自狂、自我崇拜中解放出来。在承认他人的优越、承认差距的同时,重新认识自己、发现自己和创造自己。这样,就会从嫉妒中突围出来,在生活中心平气,心安理得,在事业上积极进取、搏击人生,在属于自己的天地里,挥笔规划“人生的蓝图”。快乐之心药可以治疗嫉妒,律师要善于从生活中寻找快乐。快乐是一种情绪心理,嫉妒也是一种情绪心理。何种情绪心理占据主导地位,主要靠人来调整。律师要善于掌控自己的情绪。
5努力克服个人性格上的弱点或缺陷。社会心理学的研究表明,虚荣心强、好出风头的人容易产生嫉妒心理;狭隘自私、敏感多疑的人也易产生嫉妒心理;软弱、依赖、自卑、偏激、傲慢等性格上的弱点或缺陷,同样是诱发嫉妒心理的温床。荷兰学者斯宾诺莎认为,“骄傲的人必然嫉妒,他对于那最以德性受人称赞的人便最怀忌恨。”由此可以看出,加强个人的性格锻炼,努力克服上述性格弱点或缺陷,对于防治嫉妒这种消极的心理现象具有不可低估的意义。
6充实自己的生活。一个专心于自己学习与事业的律师,是没有功夫去嫉妒别人的。律师要把自己的生活安排得充实一些,丰富多彩一些,多和别人交流、沟通,学会取别人的长处,补自己的短处,这样就可以不断丰富自己的学识和经验,不断进步、提高。培根说:“读书使人明智。”一个人知识多了,立足点就会提高,眼界也会相应开阔。因而性格狭隘的律师要多读一些道德修养和人际交往方面的书籍,培养自己的集体主义精神。广结人缘也是消除嫉妒心理的一个重要方法。律师投身于人际关系的海洋之中,将使自己心胸开阔,增长见识,了解世界之博大,精英处处有。这样,渐渐地便会心平气和地对待周围的人和事。许多嫉妒心理是由误解产生的。嫉妒者误认为对方的优势会造成对自己的损害,从而耿耿于怀。所以要打开心扉主动接近他人,加强心理沟通和融洽,避免发生误会,即使发生了也及时妥善地消除。
7正确客观地对待自己和他人。一是正确对待别人,客观对待自己。所谓“正确对待别人”,就是要正确对待别人取得的成绩和荣誉。当别人取得成绩时,不要心里不舒服,而要及时地去分析:为什么别人能取得如此成绩?一般说来,成绩的获得都不是轻而易举的,而是流出了更多的汗水,付出了更大的努力。所以,当看到别人取得优异成绩或获得一定荣誉时,应尊敬他,并自觉地向他人学习,取其之长,补己之短。当然,有高峰必有深谷,才干越高的人,其缺点往往越显著。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因此,我们要正确对待别人的成绩,不能因其有什么缺点,就抹杀他的成绩,更不能把别人的缺点作为武器去攻击。所谓“客观对待自己”即要正确对待自己的成绩和缺点。要注意发挥自我优势。俗话说,“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每个人都有长处,律师要善于挖掘自己的优势,树立自信,走自己的路。”“东方不亮西方亮,旱路不通水路通。”路是人走出来的,成功的道路不只一条,不必把眼光只局限在某一方面。当自己在某方面无法赶上或超过对方时,不要气馁,不妨发挥自己在其它方面的优势,寻找新的发展方向,实现新的自我价值。总之,正确对待别人,客观对待自己。虚心学习,发挥自我优势,树立信心,就一定能找到适合自己的价值所在。二是要将心比心。从心理学的角度讲,就是心理移位,进行换位思考。一旦嫉妒心理的阴影笼罩在心头时,不妨设身处地地替对方想想:如果我处在对方的位置上,心里是什么感受呢?尽可能去体验对方的情感体验,自己的心会变得善良起来,很多杂念就会不知不觉地被抑制。三是要树立开放的竞争意识。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是社会进步的体现。然而在竞争的问题上,人们的视野却不尽相同。虚心好学的律师,一般常看重别人的长处,而有嫉妒心的律师则只盯着别人的短处,嫉妒别人,无非是怕别人先进之处比出了自己的落后之处,怕人家的才干比出了自己的平庸。因此律师要摆脱嫉妒心理的最好办法,就是:把嫉妒化为积极的动力,实实在在的增加自己的真才实学,靠自己的努力去超过对手。以饱满的热情充分的自信迎接更多、更激烈的竞争。四是要学会人际比较的科学方法。从某种意义上说,嫉妒是在人际比较中思维僵化的结果。每个人既有长处,也有短处。但是,在人际比较的过程中,被嫉妒缠身的人往往拿自己的劣势与对方的优势比,并且缺乏发展的眼光或转化的意识,这样便会形成比较中的偏差,无端地给个人带来诸多烦恼。因此,在进行人际比较的时候,必须具有整体的观点,无论是看待别人还是审视自己,都要既知其长也晓其短,特别是对自身的发展潜力和独特优势,一定要有足够的信心。学会了这种人际比较的科学方法,就能始终保持稳定的心态,从而消除滋生嫉妒的诱发条件。
8借助各种的业余爱好来渲泄和疏导。自我抑制,是治疗嫉妒心理的苦药, 自我渲泄,是治疗嫉妒心理的特效药。嫉妒心理也是一种痛苦的心理,当还没有发展到严重程度时,用各种感情的渲泄来舒缓一下是相当必要的,可以说是一种顺坡下驴的好方式。在这种发泄还仅仅是处于出气解恨阶段时,最好能找一个较知心的朋友,或亲友,痛痛快快地说个够,暂求心理的平衡,然后由亲友适时地进行一番开导。这样做虽不能从根本上克服嫉妒心理,但却能中断这种嫉妒心理朝着更深的程度发展。如有一定的爱好,则可借助各种的业余爱好来渲泄和疏导。如唱歌、跳舞、书画、下棋、旅游等等。
9接受心理治疗。心理治疗又称精神治疗,即应用心理学理论与方法治疗人的心理疾病。广义的心理治疗泛指一切影响人的心理状态,改变态度行为的方式和方法。而狭义的心理治疗则是确立在良好心理治疗关系的基础上,由经过训练的施治者运用心理治疗的有关理论和技术,对求治者进行帮助,以消除成缓解求治者的心理问题或人格障碍,以促其人格向健康、协调方向发展的过程。心理治疗的方法,在我国已广泛运用,凡是嫉妒心太强的律师,在依靠自身难以调节的情况下,应当到心理门诊去诊治,通过心理治疗,来改变自己的非适应性行为,从而促进其人格的成熟,以适应社会,适应生活。
 
 
参考文献:
 1、《心理学大词典》朱智贤主编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华夏心理网》。
3、《成功欲望与心灵动力》蒋平著 海天出版社2002年版。
4、《交际技巧与超级记忆》蒋平著 海天出版社2002年版。
5、《嫉妒心理学》寒心著 大众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
6《心理魔法课堂》方州编著 中国华侨出版社出版2002年版。
7《心理医生》易法建等编著 重庆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8《人事心理学》王极盛著 辽宁人民出版社出版198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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