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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怎样才能要回我的房子?
作者:朱君秀 律师  时间:2009年10月09日
                                 怎样才能要回我的房子?

    去年,我和我对象结婚,我们婚后买了一套60多平房子,价值45万,按揭20万,装修5万,所有费用由我全出,按揭也有我来还。。。
    当时办房产证,为了表示忠心,办了我和对象两个人的名字,可她想在提出和我离婚,提出房子归我,但索要一定的赔偿。。。。。
    房产证和银行按揭是以两个人的名义办的,现在还在还贷款,没有办法更改产权证姓名,我想去做公证,证明这房子属于我一个人。。。。

    咨询问题:
    1
.如她现在同意,我可以把这套房子公证成为我个人财产吗?公证处能不能受理?这种情况办公证会不会和婚姻法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有抵触? 
    2. 
她现在要跟我要一笔钱,我怕她现在暂时答应做了公证,以后又反悔,向法院起诉,到时法院依据婚姻法,认定为共同财产,在分给她一半,到时我就惨了。。。

    3.
请问房产证和银行按揭是以两个人的名义办的,现在还在还贷款,没有办法更改产权证姓名,做完公证,以后离婚时法院是不是也会判给我呢?不知道以公证为准呢,还是以婚姻法为准呢,现在办了公证以后法院会不会支持我。。

    答:
    1、不能,你们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共有财产一方可以处分属于他的部分。不冲突。
    2
、取得房产证以后再做处理较好。
    3
、办不办公证,房屋必须在取得房产证时,才能处分。现在处分的仅仅是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