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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身试法要不得”

——“醉酒驾车”致人死亡案件法律解析

“以身试法要不得”
 110网曹志平律师访谈

本期介绍:3月3日晚21时40分左右,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人民医院的护士长徐巧玲骑电车载着下晚自习的女儿赵宏烨回家,当母女两人行至县城北京路和京府大街交叉口东50米左右时,突然被一辆疾驰的轿车从身后直接撞上来,当场导致妻子徐巧玲头部严重受伤,女儿赵宏烨被肇事车拖挂。应下车救人的肇事司机及车上人员非但没有下车,反而驾车拖着17岁的赵宏烨逃离现场,肇事车疾驰700多米后,将这位花季少女甩在路边,而肇事车辆略作停留后,一路狂奔逃离现场,最终在大名县大街村被交警出勤车辆和县公安局特警人员逼停。随后车内连同司机在内的四名男子被警方赶来的增援人员全部抓捕归案.

110网:110网的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关注本期的《律师访谈》。这起交通事故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随后大名交警大队负责人表示,经抽血化验,肇事司机属醉酒驾驶,车上其他3人当晚都喝了酒。又是一起不得不让人提起的醉驾事故,又是两个破碎的家庭.那么今天我们有幸请来天津涧联律师事务所的曹志平律师给我们简要的分析一下,因醉驾而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后果。曹律师您好!

主持人好,各位朋友好!

110网:醉酒驾驶发生事故的处罚是由我国的哪部法律来规定的?

是由我国的《刑法》规定的。

110网: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区别主要在于哪里?

每100 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车,小于80毫克大于20毫克的属于酒后驾驶。

110网:酒后驾驶机动车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又有哪些不同呢?应该是有那个部门做出处罚呢?

对前者进行的是行政处罚,对后者进行的是刑事处罚。酒后驾驶机动车一般由交警部门做出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一般是由国家司法机关作出处罚。

110网:上述案件,肇事司机在醉酒驾驶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并至两人死亡。是否触犯了我国的《刑法》?

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法》。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10网:肇事司机在事故发生以后不但没有下车救人,反而将其中一名受害者拖行700多米以后逃离现场,对于这样的行为我们应该怎样来定性呢?

如果是在知道受害者被拖行的情况下那么就涉嫌故意杀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是交通肇事逃逸。

110网:因为肇事司机的醉驾行为导致事故的发生,瞬间摧毁了一个幸福的家庭,那么两名受害者的家属可以向肇事司机提出哪些赔偿要求呢?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要求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110网:除肇事司机以外车上还有其他三名男子,那么对此次的事故他们是否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呢?

其他三名男子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具体情况。

110网:受害者家属是否有权向其他三人提出赔偿呢?

如果其他三人有责任,受害者家属是可以向其他三人提出赔偿的。

110网:在今天话题结束前,您还有需要补充和建议的吗?

珍惜他人和自己的生命与健康,一定要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110网:感谢本期嘉宾律师今天的精彩点评,也感谢110网网友们的关注,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本期律师,可点击咨询曹志平律师,也可以通过栏目右侧“嘉宾律师联系方式”与本期律师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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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嘉宾

嘉宾介绍

曹志平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院.法学功底深厚.是土生土长的天津律师对天津的社会文化.法治环境有着深厚的了解.运用法律武器解决社会矛盾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得到众多委托人的信任.从事法律行业多年.凭借独到的专业技术及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谋取最大化的权益.维权方面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业务素质过硬.在民事诉讼及刑事辩护有着丰富的经验.代理过多起债务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人身伤害赔偿等案件。

专长领域:债务追讨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破产解散 私人律师 

电话:15510811118 022-25873210 

Email:1186244430@qq.com

执业机构:天津涧联律师事务所

地址:塘沽区营口道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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