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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拿生命来买单!

——法律解析“高速公路事故车辆货物遭遇哄抢事件”

莫拿生命来买单!
 110网110网律师访谈

本期介绍:3月27日早晨,长沙、株洲、湘潭等多个城市出现浓雾,能见度降低,受大雾影响,早晨7点半左右,京港澳高速距离长沙雨花收费站4公里左右处发生连环车祸。车祸造成至少14人受伤,近20辆车损毁。就在医护人员和高速交警在现场救人时,不少当地村民哄抢从事故车辆上散落的柑橘、土豆......

110网:近期,关于高速公路事故车辆货物遭遇哄抢事件,时常见诸报端。从抢西瓜、抢日用品、抢鱼、抢鸡蛋,到抢柑橘抢土豆,但凡只要发生货车翻车事故,哄抢的人群冒着被撞的风险都会一哄而上。在同情车主谴责哄抢村民的同时我们更关心的是对哄抢村民的处罚。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天津胜建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张建生就此类案件为大家做一个简要的解析。张律师您好!

主持人好,各位朋友好!

110网:从上面的资料我们可以看出,哄抢事件都是发生在高速路上的,那么这些哄抢者进入高速路本身是不是违法的呢?

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牵引车,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养护等作业人员和专用的机动车不适用前款规定。 所以,只有高速公路养护等作业人员可以到高速公路,其余人员都不可以,这些村民显眼已经违法了。

110网:对村民的哄抢行为应该适用我过哪些法律来做出处罚呢?具体应该怎样处罚呢?

这于这些村民的哄抢行为,应该看情节的轻重,情节较轻的应该按照治安处罚法进行治安拘留,情节比较严重的应该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刑法第第二百六十八条 【聚众哄抢罪】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10网:那么遭哄抢的货车司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呢?

对于遭哄抢的货车司机因此遭受的损失应该由哄抢的村民承担,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或者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110网:如果村民在哄抢时被高速路上其他正常行驶车辆撞死,那么该车司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

村民行人随意上高速公路,造成交通事故,那要看司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是否有责任,如果有责任就要按照责任比例分责,没有责任就应该村民承担全部责任。

110网:被撞死的村民家属有没有权利向司机索赔呢?

实际上还是按照责任进行划分的,如果肇事司机有责任,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如果是村民承担全部责任,那么司机只承担10%的无过错责任的赔偿,即按照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理。

110网:为什么村民们冒着生命危险还是要去哄抢,请您谈一谈您个人的看法。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同时,部分村民道德的缺失和个人觉悟的底下,以及近年来“利益金钱价格观的扭曲,村民认为有利可图造成的。应该要在全社会形成一种正确的价值观和导向,让人们知荣辱,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110网:在今天话题结束前,您还有需要补充和建议的吗?

最后,我还要说一点,就是在全社会还要进一步加大法律的宣传力度,让全社会各个阶层都知法,用法,守法。谢谢大家!

110网:感谢本期嘉宾律师今天的精彩点评,也感谢110网网友们的关注,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本期律师,可点击咨询110网律师,也可以通过栏目右侧“嘉宾律师联系方式”与本期律师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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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嘉宾

嘉宾介绍

张建生律师一九八六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一直致力于法律学习和研究.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主持和参与了企业的购并和改制工作.亲自处理了一批诉讼和非诉讼事务一九九四年调入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法规处工作.参与了天津仲裁委员会的组建工作.成为天津首批仲裁员.主持并参与了市政府.市人大的立法执法工作.此间致力于市级行政机关的法制建设与研究.较早的接触了政府各部门各种各类法律业务.形成了较固定的人脉关系和业务往来.造就了自己雷厉风行办事作风一九九五年牵头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检察院.天津市工商局.天津市版权局.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广电局.天津市海关等十几家知识产权立法.执法单位组建了天津市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任执行秘书.此间组织了多次全市知识产权的联合执法活动.查抄了一批侵权盗版窝点.净化了知识产权市场.其中几次重大的保护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活动.被国内外媒体广泛关注.美国之音.英国也做了专题报道由于多年的法律研究和深厚的法学功底.一九九八年顺利通过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进入天津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学习. 

二零零一年该所转制组建了天津市德赛律师事务所.成为该所的中坚力量高级合伙人.

二零零五年领衔创建了天津耀达律师事务所.任主任至今.

专长领域: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刑事辩护 海事海商 股份转让 常年顾问 

电话:13920489928 

QQ:-1779595291

Email:1779595291@qq.com

执行机构:天津胜建律师事务所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125号诚基中心1号楼2门1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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