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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因非法雇佣童工所承担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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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因非法雇佣童工所承担的法律后果
 110网唐金贤律师访谈

本期介绍: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繁荣,全国各地招商力度的不断加大,各大、中、小企业成为新时期工业发展的一大支柱。那么随之而来的各企业用工问题也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而近几年各大媒体、广播、电视所曝光的非法雇佣童工更是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以下我们利用个别的案例请来自贵州感君律师事务所的唐金贤律师给各位网友解析一下,因非法雇佣童工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110网:2013年12月27日下午,深圳市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举报有雇佣童工的嫌疑,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大队及福永街道劳动办成立联合调查组介入调查,初步认定宝安区可立克公司存在使用童工的重大嫌疑.经调查可立克公司新近招收了69名来自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的孩子,他们每天工作长达12小时,每月工资仅2000元.他们自称“都是上五六年级就来这里打工的。”而据知情人介绍,工厂喜欢招聘女童工,她们好管理。在遭到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时,可立克公司阳奉阴违,一面应对检查,一面让童工从后门逃跑。记者进入童工宿舍后发现这里住宿条件极差,几平米的小卧室里放着上下铺,床上数个小学生常背的粉红色书包。遇到检查童工们都谎称自己已成年,并且没有身份证。事发后,41名在可立克公司私用童工事件中被查出的“疑似童工”被送回老家四川凉山,交给当地政府和监护人。 唐律师您好!欢迎您作客本期的110访谈!

主持人好!很高兴能为大家解答,作为律师除了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之外,最主要的还是要有一颗社会责任感之心,感谢110法律网这个平台,让我能直接和各位网民直接面对面交流,对他们所遇到的法律问题尽我之所能,谢谢你们大家。

110网:主持人:我国法律对用工年龄的界限是怎么划分的?对童工是怎么来定义的呢?

唐律师:根据我国《劳动法》之规定:法律对用工年龄作了三个层次的划分,一是使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俗称童工,法律一般情况下是禁止的,但有特殊情况,如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二是已满16周岁至18周岁的未成年工,对于使用未成年工也有特殊要求,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并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三是成年工,即年满18周岁公民。
对于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关劳动的少年儿童。

110网:主持人:企业雇佣童工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

唐律师:企业非法雇佣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6周岁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伤残的,依照刑法关于拐卖儿童罪、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0网:主持人:如果童工在被雇佣期间因公伤残或死亡的,他们该怎么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唐律师:可以向有关部门检举或控告,追究企业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110网:主持人:什么样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呢?

唐律师:企业在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在爆炸性、易然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要承担刑事责任。

110网:主持人:那么我国法律对于未成年工是怎样定义的呢?对此有没有什么特殊的保护规定呢?

唐律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未成年工是指雇用已满16周岁至18周岁的劳动者;对于使用未成年工也有特殊要求,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并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110网:主持人:违法使用未成年工应如何处理呢?

唐律师: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0网:主持人:如何举报非法雇佣童工呢?

唐律师: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企业非法雇佣童工的行为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检举和控告。

110网:主持人:童工现象已不是新问题了,那么,如何根治?

唐律师:首先,要加强企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让企业了解到非法使用童工是不合法的;其次,加大违法使用童工的惩罚力量度,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让企业“欲为而不敢为”;最后,家长和学校及有关部门要共同肩负起责任,做好孩子们教育工作,落实好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其文化素养,这样童工现象将将不复存在。

110网:感谢本期嘉宾律师今天的精彩点评,也感谢110网网友们的关注,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本期律师,可点击咨询唐金贤律师,也可以通过栏目右侧“嘉宾律师联系方式”与本期律师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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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介绍

唐金贤.贵州感君律师事务所律师.贵州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专业方向:合同法.公司法.劳动经济等法律.执业中代理过大量的劳动争议案件.土地纠纷案件.婚姻继承案件.交通事故案件.合同纠纷案件.刑事辩护及行政诉讼案件等诉讼与非诉案件,本人秉承中国律师之精神:[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同时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尽职尽责的为委托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专长领域: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电话: 18275346609 

Email:785281557@qq.com

执业机构:贵州感君律师事务所 

地址:贵阳市富水北路66号天恒城市花园B栋4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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