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维股份(600300)索赔征集公告
2020年5月6日,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根据立案调查,齐程军律师认为索赔区间暂定为:于2020年5月6日(含当天)之前买入,并在2020年5月7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齐程军律师团队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如有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尽快联系我们办理索赔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