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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宁波东力(002164)收到证监会处罚事先告知书,索赔前进一步
作者:齐程军 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16日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团队目前正在推进宁波东力(002164)投资者索赔征集代理工作。
        2020年7月14日宁波东力(002164)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60号),证监会查明宁波东力等涉嫌违法事实为: 
        2014年7月至2018年3月,年富供应链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润,虚增应收款项,隐瞒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等行为。年富供应链向宁波东力提供了含有上述虚假信息的财务报表,导致宁波东力2016 年12月13日披露的《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止)》、2017年7月15日披露的《交易报告书(修订稿)》、2018年4月26日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18年8月25日,宁波东力(002164)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宁波东力(002164)投资者索赔条件: 
        律师认为,在2016年12月13日到2018年7月5之间买入宁波东力股票(002164),且在2018年7月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宁波东力(002164)的受损投资者,可参与此次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