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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华谊嘉信(300071)股民索赔征集公告,实控人再次被调查
作者:齐程军 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16日

华谊嘉信(300071)股民索赔征集公告,实控人再次被调查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团队目前正在推进华谊嘉信(300071)虚假陈述案的投资者索赔征集代理工作。 
        华谊嘉信(300071)2019年年报披露,大量投资者以本公司存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为由,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截至2020年4月27日,公司收到诉讼通知共计121起,涉诉金额3,901.68万元。公司根据上述诉讼案件中投资者的诉讼请求金额、系统风险及其他因素、外聘律师专业法律意见等情况综合预计 诉讼赔偿金额在0万元至2,087.48万元之间,公司已按高值确认预计负债。 
        2019年3月13日晚,华谊嘉信(300071)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华谊嘉信2013年12月3日公告的上市公告书存在虚假记载、华谊嘉信未按规定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华谊嘉信《2013年年度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自然人股东刘伟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决定对华谊嘉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四十万元的罚款。 
        2020年6月23日晚,华谊嘉信(300071)公告,实际控制人刘伟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为: 京调查字20072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华谊嘉信(300071)投资者索赔条件: 
        律师认为,在2013年12月3日到2018年5月17日之间买入华谊嘉信(300071)股票,并且在2018年5月17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以及在2020年6月24日之前买入华谊嘉信(300071)股票,并且在2020年6月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准备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