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5日,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陕证调查字2020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2020年3月12日,延安必康也曾发布关于收到陕西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陕西证监局认为:延安必康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问题。
延安必康(002411)索赔条件:
齐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在2016年4月26日至2020年3月25日买入延安必康(002411)股票,并且在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延安必康(002411)的投资者,可做好索赔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