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成功案例

嘉澳环保行政处罚落地,投资者索赔通道开启
作者:齐程军 律师  时间:2021年05月31日

2021年5月26日,嘉澳环保发布公告称收到了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6号)。
公告显示,嘉澳环保涉嫌违法的事实系未将应合并未合并境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根据业务实质对相关业务进行收入和成本的抵销处理,导致公司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嘉澳环保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79亿元、0.89亿元、1.19亿元、1.49亿元;分别虚减净利润105.04万元、58.93万元、68.44万元及93.61万元。
专业人士认为,公司财务部门没有把上述境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很可能是因为对两家公司没有直接的股权投资而疏忽,这是一次典型的会计处理上的差错。
嘉澳环保表示,针对上述涉嫌违法的事实,公司已于2021年4月30日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予以了更正处理,其中2020年1-3季度调减营业成本的金额除含处罚告知书中调整金额外,还将部分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中一并调整,此调整事项不影响净损益。
嘉澳环保的会计核算并不是第一次出现问题。2020年3月,公司曾连续发布2017年度至2019年度9份更正年报、半年报及嘉澳环保和审计机构瑞华审计相关财务数据和信息披露的更正说明。嘉澳环保表示,更改半年报和年报是公司自查发现公告中的数据与当年审计报告中同一科目有信息披露不一致的情形,是嘉澳环保的财务工作人员失误所致。
业绩方面,2021年4月30日,嘉澳环保发布年度业绩报告称,2020年营业收入约12.3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约3717万元,同比减少40.23%;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5066元。同日发布2021年一季度报告,报告显示,公司实现营收31872.64万元,同比增长32.5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99.71万元,同比增长197.58%。基本每股收益0.29元,同比增长197.51%。
嘉澳环保遭在调查后的2020年12月24日至25日,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跌停,投资者损失惨重。但5月18日开盘后40分钟即涨停,报收22.08元/股。公司股价的变动估计与公司与壳牌5万吨/年的生物柴油销售合同有关。
 律师提示,目前暂定在2020年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4日之间买入嘉澳环保(603822),且在2020年12月24日之后卖出或仍然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与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