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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抢公章”事件扯出财务造假,海伦哲投资者索赔预征集
作者:齐程军 律师  时间:2021年10月29日

2021年10月9日,有媒体报道称,从公司现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金诗玮处了解到,原实际控制人丁剑平于10月9日上午抢走公司公章及财务章并提出全面接管公司。

对此海伦哲两位董事马超、邓浩杰回复称:2021年9月16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给海伦哲下达了《民事裁定书》,对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海伦哲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的关于选举金诗玮、薄晓明、董戴、童小民、张伏波、黄华敏为董事,李雨华、陈悠为监事的事项采取禁止实施行为,并要求海伦哲协助执行。在这种情况下,为保障公司经营的正常开展,所以公司成立临时监管小组。旨在组织开展经营自救,协调解决经营中存在的问题,稳定人心,尽快使海伦哲走上正常轨道。同时,向丁剑平核实,不存在被丁剑平抢走并全面接管公司的情形。本次为公司党委、工会及经营层开展的经营自救行为,不涉及股东之间的控制权之争。
但金诗玮、薄晓明、董戴、童小民、张伏波、黄华敏、杜民等董事却称,10月9日上午,原财务总监、董秘栗沛思带领几个保安闯入财务室,宣称是法院工作人员,并对财务人员金千熙宣读徐州经开区法院“行为保全裁定书”,强行要求拿走相关财务印鉴,此行为涉嫌假冒法院工作人员,抢劫公司重要资产,财务部部长王春风及财务人员金千熙已向公安报案并做笔录。
随着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海伦哲自2016年隐藏的问题被“暴露”出来。10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收到举报,海伦哲并购标的深圳连硕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惠州连硕科技有限公司,自2016年起涉嫌虚构收入、利润,以及涉嫌存在套取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行为,海伦哲与子公司德国史密茨的交易存在异常。深交所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海伦哲认真核实并说明问题。
10月25日晚间,海伦哲七位董事回复称,在2021年10月9日上午发生丁剑平、张秀伟、栗沛思等人带领几十个保安强行闯入公司,控制印章、证照和UK,试图控制企业经营事件后,公司董事会有关人员即于当日下午紧急约见连硕科技新控股股东,了解其在接手连硕科技后追收应收款等相关情况。根据沟通了解到的情况以及其提供的相关证据,可以证实连硕科技在承诺期内业绩的真实性、准确性存疑,在业绩承诺期内存在虚构交易并虚假确认收入、存在销售退回、虚增利润的情况。结合相关信息,可以推断连硕科技对赌期大部分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应收账款和对应的营业收入均不真实、存在虚增收入的情形。结合相关应收账款和向供应商付款的情况,连硕科技在并购后确实存在大额财务造假等违规行为,并购前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目前没有证据可以准确确定。

海伦哲两位董事马超、邓浩杰回复称,关于连硕科技涉嫌财务造假之事,2021年10月9日,徐州管理团队从丁剑平处了解到如下信息::①金诗玮及公司副董事长薄晓明曾多次向丁剑平等人提到连硕科技存在财务造假之事;②连硕科技原实控人、总经理杨娅在2020年6月12日前已向金诗玮坦白了连硕科技财务造假之事,并于2020年10月9日前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说明情况;③金诗玮、薄晓明要求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及丁剑平签署补充协议,给予中天泽2-6个亿的补偿,金诗玮同意将连硕科技剥离出上市公司体系,不对外披露财务造假的事情;④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及丁剑平在取得相关证据的前提下,于2020年10月9日分别向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举报并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但是由于马超、邓浩杰无法对连硕科技的财务资料进行核查,因此无法准确判断连硕科技是否存在财务造假的行为。
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违法等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提示,在2017年4月26日到2021年10月26日之间买入海伦哲(300201)的股票,并且在2021年10月26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维权。
公开资料显示,海伦哲上市于2011年4月,专注于高空作业车、电力保障车辆、消防车及军品的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等业务。公司2011-2019年保持了连续盈利记录,2020年因计提连硕科技等巨额商誉减值准备,巨亏4.68亿元。今年上半年,海伦哲营业收入为6.3亿元,同比降9.33%;归母净利润2389.62万元,同比增长235.58%;期末每股净资产1.13元,上年同期为1.5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