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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山西高平交肇死亡案)
作者:王彦旭 律师  时间:2013年03月21日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申请书
申请人:王梅 女,34岁,汉族,河南省邓州市刘集镇郭庄23
被申请人:高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事项:
  1     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高公交认字[2010]00249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     依法认定瑞龙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3     责令被申请人高平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对肇事人瑞龙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10929日作出的第00249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1、肇事司机瑞龙驾驶机动车侵占左建的车道加速超车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该起交通事故发生相撞地点是左建按交通规则所行驶的车道右侧,从事故现场留下车胎摩擦痕迹和现场示意图和交警队询问笔录以及现场照片均可以证明:肇事司机侵占了左建应行驶的车道没按交通规则靠右侧道路行驶,瑞龙驾驶的肇事车的时速达到了60公里, 高平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给肇事司机瑞龙做询问笔录中,肇事司机瑞龙自称:看到左建驾驶的QQ48CC助力车已行过公路中间,如果肇事司机减速或者靠道路右侧行驶,该起交通事故惨案便可避免,肇事司机瑞龙看见死者左建已行驶过公路的中间后,却仍然侵占左建按交通规则所应该行驶的车道并加速致使两车相撞后,左建被撞倒后又向前推进了1米多,路边电线杆被撞得粉碎,直到撞到左建按交通规则所行驶车道路旁的土堆车才停下(轮胎与土堆的磨擦痕迹,已在土堆上摩擦成黑色,土被用成了很高的土堆足以证明),且将左建及其所驾驶的助力车卷进了瑞龙驾驶的肇事车辆下面。瑞龙驾驶的肇事车辆有回车的车辙痕迹(左建所驾驶助力车把左右两边被折合在一起,左建被撞后本应靠瑞龙驾驶的肇事车辆的驾驶室的前面或者在肇事车辆的车前面,但事实情况是:左建倒在瑞龙驾驶的肇事车辆驾驶室下面靠后面离车尾最近,其助力车却在瑞龙驾驶的肇事车辆驾驶室的前面离车尾最远),交通事故现场图为凭据,死者左建的轻便摩托前后轮圈已被压的粉碎,减震断裂,因此肇事司机瑞龙侵占左建行驶的车道且加速超车是事故发生的前提和主要原因
2.肇事司机瑞龙驾驶机动车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行驶是发生该起事故的第二个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实施条例对在不同道路机动车行驶的最高时速作出了明确规定,该起交通事故发生的道路是在乡村公路,机动车在乡村公路行驶相关法规作出了明确的时速限制规定,肇事司机瑞龙驾驶的肇事车时速达到了60公里,其车辆时速远远超过了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行驶(高平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询问笔录和山西金城司法鉴定中心【2010】车鉴字第328号机动车辆安全技术鉴定文书)因此肇事司机瑞龙驾驶机动车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行驶是发生该起事故的第二个原因
3.
肇事司机瑞龙驾驶机动车不符合车辆运行安全技术规定是发生该起事故的第三个原因

     该起交通事故发生后,山西金城司法鉴定中心对肇事司机瑞龙所驾驶机动车的制动性和肇事前的车速进行了勘验鉴定,于2010927日作出了山西金城司法鉴定中心【2010】车鉴字第328号机动车辆安全技术鉴定文书,鉴定意见写明了肇事司机瑞龙驾驶机动车肇事前的车速,并写明该车辆的第二前桥右轮制动分BANG皮碗破漏气不符合车辆运行安全技术规定,故肇事司机瑞龙驾驶机动车不符合车辆运行安全技术规定属于第三个原因
3.高平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以左建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是造成事故的原因是错误
     通过高平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制作的询问笔录和现场图以及现场照片均可以证实,在事故发生前,左建已经驾驶的的QQ48CC助力车已行驶过道路的中间,已经进入左建本人按交通规则应行的车道,否则左建被撞倒后向前推进了1米多,也不会到左建本人按交通规则应行车道的右侧路边,肇事司机瑞龙在询问笔录中也承认上述事实,左建让直行车辆先行的法定情形已经消失,左建不可能再从自己按交通规则应行的车道退回到道路的左侧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肇事司机瑞龙承认自己侵占了左建按交通规则应行的车道并加速超车与左建相撞,肇事司机瑞龙侵占左建按交通规则行驶的车道是事故发生的原因,因此高平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以左建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是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完全错误的.
4.高平市交警队认为左建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是错误的
    该起交通事故中,左建驾驶的系QQ48CC助力车,没有法律明确规定,QQ48CC助力车的驾驶人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
综上诉述,肇事司机瑞龙驾驶肇事车辆在乡村公路上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行驶,看见死者左建已行过道路的中间,且进入左建本人按交通规则应行的车道却仍然侵占左建行驶的车道且加速超车,另外其驾驶的车辆不符合车辆运行安全技术规定是构成该起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因此高平市交警大队所确定事故责任原因和划分的交通事故责任是错误的
 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严惩驾驶人员,故请晋城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重新划分交通事故责任,依法确定事故责任原因。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晋城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王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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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彦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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