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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 徐兵劳动仲裁代理意见 首席仲裁员、仲裁员: 本人以前在南京执业,为徐兵亲戚,受其之托托,担任其本次仲裁代理人,为依法履行职责,现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就本案发表以下代理意见。 代理意见之一、徐兵的工伤事实已经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调查认定,无庸置疑。由此事实可得知,尽管..
    发布时间:201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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