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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有物分割,建立双向报价的设想
作者:
王学宅
律师 时间:
2014年03月03日
关于共有物分割,建立双向报价的设想
在法律实践中,遇到大量的共有物分割的情况,通常分割方法为:由评估机构对共有物进行价值评估,由一方购买另一方的份额,从而解决共有物分割的问题。
但是该方法耗时(评估时间至少在一个月以上)耗财 (价格评估动辄几千甚至上万),不利于快速经济的处理问题。
设想:如果双方同意由一方购买另一方的共有份额,对共有物进行分割,可以采取双向报价的方法:
具体操作方法为:由欲购买的一方向另一方报购买价,但一方的购买价同时是另一方的反购买价。
举例说明:甲乙共有房屋一套,各占50%的份额,双方同意由一方购买另一方的份额,以对共有物进行分割,但对价格有争议。假设该房屋实际价格为100万元,一方购买另一方50%的份额,需向另一方支付50万元的价款。
这时可以由甲或乙向另一方报购买价,假如甲同意60万元及更高的价格购买乙的份额(在此种情况下,乙当然同意)。但同时,如乙不同意甲的报价,则乙必须按照甲的报价,反过来购买甲的份额,且甲不得拒绝。
假如甲同意以40万元 及低于40万元的价格购买乙的份额(此种情况下,乙当然不同意) 但同时,如乙不同意甲的报价,则乙要求按照甲的报价,反过来购买甲的份额,甲不得拒绝。
该操作方法的好处:
报价人在报价时会认真研究和评估该共有物的实际价值,使报价更接近市场价格,从而减少报价的随意性。
以上是我的设想,希望专业人士和感兴趣的朋友多提批评和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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