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建明律师.南京大学法学院毕业.通过中国司法资格考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曾法院工作多年.
从事法律职业以来.始终从严要求自己.法学理论基础扎实.积累了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处理过各种诉讼及非诉讼案件.著有<论执行难>.<论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及<论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区别>等文章.
思维敏捷.逻辑缜密.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与文字写作能力使我容易与客户建立交流途径及信任关系,具有强烈的工作激情和再学习能力,有合作理念与良好的协调能力及全局观,品行良好.待人坦诚.坚信先做人后做事乃为人之道.在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能够把自身的知识外化为能力并以人性化的方式优质.高效地服务于客户.直至其满意.认同.实现了由客户关系到朋友关系的转变.
具备服务于高端客户.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综合素质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