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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本律师为一公益小事件写律师函给一领导终获支持:有一女子持一离婚判决书找到刘律师,称该离婚判决书是其男朋友给他的,表示该判决书疑点重重,怀疑该判决书是伪造的,并认为男子有可能涉嫌骗婚,因此委托本律师查询该判决书的真伪。然而当本律师持该判决书多次到某法院档案室查询真伪,该院档案室的工作人员坚决拒绝受理,......
江门离婚诉讼中的十六大认识误区 (2013-02-26) 点击量:1640
离婚诉讼中的十六大认识误区一、“分居二年即可自行离婚”。这种认识没有法律根据。因为离婚是配偶双方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只能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或到法院诉讼离婚,此外没有其他途径。同时,民政部门和法院认定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要从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