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
律师函
作者:李翠英 律师 时间:2013年05月21日
律师函
张晓刚先生:
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李翠英律师谨代表个人向您致函如下,诚望您于百忙中能够耐心冷静地读完。
我们国家有句老话“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即传统上对于夫妻之间是否分离,局外人是要促合不促离的。话虽如此,对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作为一个执业律师,我们是会接受一方委托,代为办理协议离婚事项甚至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但你们的情况并非如此。通过对王小姐的了解及前一天张先生对离婚的态度,我深深地感觉到你们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前些时候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引起的纠纷完全可以化解,因此,我真诚地希望这一事件最终能够使你们夫妻关系得以改进夫妻感情从此和谐。
王小姐到我们律师事务所委托我代书离婚协议,言称是前些时候发生矛盾时您逼促使然,她虽然明确地表达了离婚的意向,但她始终把孩子的利益和你们的生意放在首位,对于您之前对她十分的信任,她也表达了感激。让她情感郁闷难抑的是您平日里对她的呵责骂粗不尊重,让她伤心委屈的是您粗暴的动手打人。诚然,在这一事件上范小姐也有错且她本人也予以认可。比起她有些执拗的个性来,她更是一个善良踏实值得信赖的好女人,我想这些王小姐身上的好品德张先生一定在心里予以十二分的认可。
作为一个女性,我深深地认识到一个好女人,其幸福感与满足感并不在于大富大贵的生活,而是男人心中有她,时时牵挂她,给她更多柔情、呵护和包容。好女人其实对男人要求的并不多,可能这一点张先生有所忽视。其实,动辙责骂,即使一个渐已长大的孩子都难以忍受,况且一个极其自尊的成年人呢?对自己的妻子暴力相向痛的何止是妻子本身,受辱的又何止是妻子本身?张先生出生且成长于偏远的大西南地区,可能从小耳濡目染了男人打女人的场景,对男人打女人司空见惯了。其实,开诚布公地说,这是一个应摒弃的陋习,夫妻之间相互尊重在现代社会是最起码的。
王小姐幼年丧父早年丧母,远离家乡多年来协助您打拼,在东莞孤身一人,而您自己这边的亲人则始终团聚在一起,相形之下,王小姐更需要您的体贴和关爱。
“百年修得同舟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茫茫人海中,两个人能相识相交相恋共同生活结为夫妻不是容易的事情,况且张先生与王小姐系自由恋爱少年夫妻、彼此无猜忌、共同生育了一双聪明可爱的儿女,生意渐入佳境。
前天张先生曾丢下过一句话,即如果离婚生意很快将会垮掉,语言无需多,仅从这片言只语里,足可断定离婚绝不是张先生所期待,而是恼火时意气之话。其实,王小姐又怎舍得分散这个辛苦经营的家呢?只是她平素积累了太多您的责骂产生的郁闷,那天的暴力更激发了她心中的恼怨之气。换位思考,如果您被对方责骂,你会逆来顺受吗?如果是自己的的胞妹被妹夫打,不管妹妹有没有错,您会不找妹夫理论吗?
家和万事兴,你们夫妻之间没有原则性的分歧,共同利益与目标一致。凡事多考虑一下作妻子的内心感受,收敛一下自己暴躁的性格,坚决改掉向体能比自己弱势的妻子伸拳头的暴力倾向。向自己的女人低一下头,这不是一个男人的屈辱,而恰恰是一个好男人的闪光之处!
千言万语,王小姐与张先生之间的婚姻需要你们双方共同努力经营,是白首携老还是中途离散最终还是你们二人自己的事情,作为一个局外人,我只由衷地祝福你们祝愿你们能够惜缘能够相伴终老!
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李翠英律师
2013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