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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在风雨中成长
作者:李翠英 律师  时间:2013年04月08日
在风雨中成长
 
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                李翠英
 
春归夏至,秋尽冬临,时光水一样一刻不停地向前流驶,四时不断地更替轮回。屈指算来,成立于1980年的广东省律师协会即将走过三十个春秋,就要迎来她三十岁的诞辰。三十年,在悠悠的历史长河中短暂得不过倏然一逝,而对于有限的人生来说,三十年则是漫长的,三十年足以使一个呱呱落地的婴儿长成风华正茂的青壮年,从而开始步入有为人生的最好年华,三十年将完成人生旅程的三分之一还要多。
1979年党中央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这次会议的召开,拉开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序幕,标志着我国从此进入了一个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阶段。由于党和国家正确的方针政策的指引,也由于我们广东人很早就有的开拓和进取精神,广东作为全国的旗帜和先锋,率先行动起来,轰轰烈烈地搞起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多方面改革。可以说,1980年成立的广东省律师协会既是我国改革开放的产物和新生儿,又是我们广东地区改革开放的见证人和支持者。
如今,三十个春秋过去了,当年广东省律师协会成立时的组织者、领导者以及会员们,他们大多已经不再年轻,甚至有些因为年龄的原因已经退出工作岗位开始颐养天年了,甚至有些已经悄悄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喜看今天广东省律师业的蓬勃发展以及律师队伍的不断壮大,我们就不能不从心底默默感激他们,我们就会由衷地感谢这些律师前辈当年的工作和奉献。是的,他们是广东省律师的先驱,是广东省律师业的缔造者和奠基人,正是他们当年的奋斗和努力,才把广东省所有律师紧密团结起来,才让广东省所有律师有了一个共同的大家庭,这个大家庭向每一个律师敞开了大门,在这里律师是平等的、是不分高低贵贱的。从此,律师业冠冕堂皇地成了三百六十行中的一行。正是有了律师协会这个大家庭的温暖,律师们独自工作时才不会觉得孤单,律师们只身办案时也不会觉得是孤军奋战。因为,律师们会时时地感觉背后有一束光在照耀,这无形的光束就是律师协会投来的支持和关怀。正是律协这个大家庭,愿意倾听和关注律师们的委屈和苦衷,而且关键时候能够勇于站出来维护律师的正当权益,同时也能够及时纠正律师们的错误。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广东省律师协会对广东省律师业的蓬勃发展,对广东律师们的健康成长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改革开放三十年了,广东省律师协会成立即将三十年了,律师业作为一个独立的行业在广东这片神奇的土地上存在快三十年了,那么,有人不禁会问,律师的工作究竟在改革开放乃至经济建设中起了多大作用?回看历史不禁再问,假如三十年前不成立律师协会不发展律师业,行吗?会影响我们广东省繁荣的经济吗?
答案是不言而喻的:肯定不行。律师在经济社会是一个不可或缺的职业,律师在商品经济中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想想西方大陆法系的发展,就会自然而然地得出这个结论。西方有些国家在奴隶制时期商业繁兴,因此相应地颁布了许多法律,也就相应地产生了大量法律职业人。到了封建割据时期,由于商业的凋敞,那些法律大都沉睡着。一直等到封建社会末期资本主义初期,由于商业的复兴,法学家们又把这些沉睡多年的法律唤醒了,而且进行新的诠释,给它们赋予了时代的内容和特色。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诸多法律,就同样会需要诸多法律职业人,其中当然包括律师。许多人对律师职业存在严重的误解和偏见,他们想当然地认为律师仅仅是诉讼的参与者甚至发动者,其实这是大错特错的。只有谙熟法律,才可预防犯罪防止纠纷规避损失和风险,我觉得预防和规避才是律师业的价值,也是律师业的发展方向。
“事实胜于雄辩”,刚才我是从法律的起源和发展来分析经济社会律师这个职业是不可或缺的,下面我想让一个事实来说话。
东莞市南城区鸿福东路玉兰大剧场附近有一处供人休闲娱乐的游园。那里浓绿生凉,芳草茵茵,花香缕缕,把羽毛藏在茂叶里的鸟儿不时抛下山路十八湾的婉转歌声。人工蓄水池底铺着洁净的石子,因此水池里的水清可见底,幼鱼儿在水里自由地飞游。每到节假日,这里游人如缕,他们或坐或卧,或在水边闲步,或在清荫下私语,人人神态闲逸,心情闲适。这个美妙的地方简直就是陶渊明笔下的桃花园。勿庸致疑,东莞市政每年都要在这里投入不菲的资金,这说明东莞市的气魄,也说明东莞市在经济上的实力。但是,这里祥和安宁的氛围,绝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可以造就的,经济不过是一个基础的不可缺少的条件。这样一个犹如人间仙境的桃园,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融和,是三个文明相互作用共同促进的结晶。在这里,谁都能强烈地感受到,莞城人物质上是富庶的,精神上是安宁的。莞城经济的繁荣与富庶有目共睹无需赘述,但实事求是地讲,这里商场的竞争是激烈的甚至是残酷的,经济实力远未达到理想王国所描述的那种程度——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人们把劳动当作第一需要,人与人之间没有纷争。这里的社会生活诸多方面都很需要法律规范和调整,社会秩序更需法律时时地维护。
“徒法不足以自行”。一个经济社会离不开法律规范和调整,当然就离不开法律职业人,当然就不能没有警察和法官,同时也不能没有律师。因为警察和法官更是公权力的维护者,而律师也只有律师才是私权利的忠实捍卫者。一个富庶且安宁的城市,离不开律师的工作和支持。律师,也唯有律师这种特定的法律职业人,在为当事人排忧解难、预防纠纷、规避风险、缓和冲突、化解矛盾以及最终求助法院作出裁断的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处游园不过是广东省的一个点东莞市的一角南城区的一面,而恰是这一点一角一面,折射出了广东省的整体风貌,昭示了律师在社会中的责任和对社会的贡献。
于我,从年龄上说,广东省律师协会成立时,我还是一个未启蒙的孩子,所以不可能亲历协会的诞生,也不可能亲历律师业在最初兴起时艰难摸索的过程;从行业上说,律师是我人生中的第二职业,我属半路出家,是这个行业的晚辈、后来人。2003年我通过了全国司法资格统一考试,尔后才走进这个门楣,接触这个行业,认识这个行业,进尔熟悉这个行业,热爱这个行业,用心体悟这个行业给我带来的困惑和无奈、惆怅和痛苦、满足感和自豪感、充实感和成就感。
我知道,从时间上说,我作执业律师的生涯还很短暂;从功利上说,我作律师是不成功的,既没有赢得赫赫的名声,又没能获得丰厚的收入。在律师界,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后生小辈,是一株默默无闻的小草。但我仍然爱这个职业,仍然执著地选择它作我终身的职业,而且对于从前选择了这个职业无愧无悔。所以无愧,因为有些案子虽然办得从结果上来看不成功,但我的心可以坦然地对自己说,我尽力了;所以无悔,因为我深深地热爱这个职业,执业过程中,我虽然曾彷徨过失望过叹息过,一次又一次地感到自己是那么孤单无助,但是更多时候,我在工作中感觉到了人生的价值,我赢得了尊重和信任,我深刻体会到了这个职业的神圣,我不仅学会了做事,更重要的是也同时学会了做人。还有,正是因为律师这个行业,让我可以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交天下朋友。想到这些,我就禁不住心里充满感激。律师,这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职业,我对自己说,走进这个职业,就等于走进了风雨,但走进风雨其实不一定就是坏事,风雨可以成就丽人。正是有了风雨,才使土地有了生机和生命,才使一个城市变得灵动和美丽。只要生命足够的旺盛,那么风雨就不是伤害,而是人生一道亮丽的风景,尤其让人激情满怀的是,风雨尽处,是瑰美的霁虹,是缤纷的云彩。
律师这个职业给我最大的荣耀和满足是我在工作中获得的被信任感,这种尊重和信任,一度让我感觉到工作的价值和生命的意义,在这种时候,工作就不是负担和负累,而是一种让人沉醉的享受,那是一种很美妙的感觉。要知道,学了很多知识,然后白白地搁荒了,那才是最让人难过的事情。这种尊重和信任,往往也极大地唤醒了我心中的善念,它象个美丽的光环,柔柔地环住了我,让我敞开心扉,急人所急,想人所想,把客户当成亲朋密友。每每这时,人性善良的光辉和与生具来的正义感就支配了我的全意识,那些做人的心机统统躲到脑后去了。但我从不为此后悔,因为我的行为不仅温暖了对方,同时也温暖了我自己。我总认为,人在为自身生存忙碌时,也应该时时地关注一下自己的同类,尤其那些处于弱势地位的、陷于困厄中的同类。只有这样,我们这个文明的社会,才真正地充满魅力,因而也更值得眷恋。
有一次,一个冷雨绵绵的清晨,我的一个刘姐给我打来电话。所谓刘姐,其实就是我在工作中结交的一个当事人。电话里,她说她有一个很要好的朋友,丈夫生活作风极其不检点,经常在外面拈花惹草,此人多年前就有此恶习,而且毫无悔改之意,她说她的朋友再不想维持这样的婚姻了,她要马上离婚,但不知怎么做,有意请我做代理律师。我给她解释半天,她还是央着我马上去她家办理。无奈,我只有顶着冷雨去了。一进她家门,她就立刻向我露了实情,她的所谓朋友原来就是她本人。这种不光彩的家庭私密,不为难到一定份上,谁愿意主动地泄露呀!况且,刘姐是女中的豪杰,一个很要强的个性。但那天我看见了她不加掩饰的人性深处的脆弱,我对她充满了同情。她当时蓬头垢面,絮絮叨叨,非得马上离婚不可,她决定全权委托我,一副毫不在意代理费的样子。我没有马上接她的话茬,因为我知道她唯一的儿子正在服刑,犯了罪的孩子心理上极其脆弱,需要完满家庭的支撑,而他儿子的女友至今还在苦等,女友父母好象也不很反对这桩婚事,但他们有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他们的女儿绝不能嫁到一个破碎的家庭里去。还有,刘姐的丈夫经济能力颇强,而她家的经济大权又归刘姐独掌。那次,刘姐的风流丈夫招惹了一位痴心寡妇,有点摆不开了,这激恼了刘姐。根据她家的实际情况,我苦口婆心地安慰了她半天,她终于打消了马上采取离婚行动的想法。尔后,她再也没提过离婚的事。又过一段时间,她有别的事儿叫我去她家帮忙,她和丈夫都在家,家庭气氛浓厚温馨,我暗自庆幸当初自己的做法是多么的正确,虽然我失去了那笔代理费,但我丝毫不觉得自己因此受到了损失。
还有一次,我们进行现场义务法律咨询,一个瘦削的中年妇女在我们附近徘徊了很有些时候,然后很为难地开了口。原来她和丈夫结婚已将近二十年,夫妻俩经营着一个五金店,她们有三个孩子,这三个孩子都很优秀,尤其在学业上都是相当的出色。本来应是一个衣食无忧、其乐融融的家庭。谁知,丈夫瞒着她又搞了一个女人,让人尤其不能忍受的是,丈夫还搞了假户口和那个女人也办了结婚证。这是证据确凿的明显的重婚呀!那个中年妇女还说,丈夫至今仍然眷恋跟她生的三个孩子,至今依然跟她一起共同经营着那个五金店,而且他的丈夫整天为此愁容不展,且患上了严重的糖尿病,这算是自作自受吧!其实,她想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就其个案而言几乎没什么难度,但我们看出了她对共同生活了二十年之久又身染重恙的丈夫恨少怜多,所以我们没有积极地主张她马上去诉她的丈夫,而是给了她很多安慰。她还说,丈夫多半还是住在她那里,但是为了丈夫的健康,她好久不同他过夫妻生活了,她主动提出把这一本属于她的权利让给了那个“二奶”。听到这儿,我的同事竖起大拇指称赞她的胸怀,这更是消除了她所有的顾虑,她打开话匣子,滔滔不绝地倒出所有心中的故事。很久,她笑着离开了,一副放下了所有心事的样子。其实,她的本意与其说是咨询法律问题,勿宁说是倾诉;而我们扮演的角色,与其说是解答法律问题的律师,勿宁说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听众。她已经多次就此事咨询过律师,很有些律师主张她诉其夫,但她面对眼前那个有病缠身的丈夫,她狠不下心,但对此事又耿耿于怀,很难放下。通过这次咨询,她的心结彻底打开了,她找到了知音。当然,我和同事诸如此类的做法不可能给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和我们本人带来即期的利益,我们耽搁在她身上的时间从功利上说是无效的,可我们在心理上都默默认同彼此的做法,我发现那天的夕阳格外的美。
以上两件小事,在某些人看来,也许不值得一提,因为作为律师的我,其实根本没做律师法律上应做的工作,做为律师,我属“无为”。但这种貌似的“无为”,有时也是一种“大为”。从经济的角度来衡量,我们是无为。但我总觉得,在特定的场合里,“无为”是我最好的选择,这种“无为”让我的内心很安宁。我总认为,作为律师,不仅应该关注自己的经济收入,同时也应该有社会责任感,有关注同类、悲天悯人的人文情怀。律师业的神圣,不是空洞的,更不是律师业本身当然就该具有的,而是我们律师同行共同的信仰和人格魅力放射的光彩。
律师不是一个理想的职业,而是一个很现实的职业;律师不是一个很潇洒的职业,而是一个很艰辛的职业;律师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飘逸神仙,而是有七情六欲的凡夫俗体。因此,律师为当事人做法律方面的工作,收取费用是应该的,也是有法律支持和规范的。
作了几年律师,我深深体会到,相当一部分人很不愿意把钱花在律师身上,这些人在别的方面也许很慷慨,不知他们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理。我私下揣摩,可能是由于在这样一个物化的社会里,他们在律师身上没有得到有形的物质,加之律师制度在我国又是一个没有多少历史的新鲜事物,所以他们可能觉得在律师身上花钱实在有点可惜,实在有点浪费。然而,法律上的问题,他们是外行,又不得不求助于律师。有时候,他们对我打破沙锅地问,可一涉及到咨询收费就马上变了脸,认为律师这样做是千不该万不该的。我所以提到这个,是我在实际工作中体悟到,在涉及到金钱这个敏感问题上,可绝不能把当事人作为朋友,而是要“丑话说到前头”,更不能大包大揽,随意承诺许愿,不顾计将来的恶果。实事求是地讲,很有一些人,他们官本位意识很浓,对法官、检察官毕恭毕敬,而律师在他们面前就没那么好的运气了,因为律师是老百姓嘛!尤其面对不理想的结果,他们往往对律师极其不满,觉得钱白花了,律师没起到作用,他们有时免不了要发泄,甚至耍起蛮横来。我办了一些不成功的案子,里面涉及到一些很复杂的因素,但是我做了一个负责任的律师所有应该做的。面对不好的结果,我也很难过,因为我辜负了当事人的信任,工作本身也没给我带来成就感。但当事人还真就没有为难我的,这当然不完全说他们都很通情达理,而在于我从来都把风险说在了前头,不对他们有过不负责任的承诺。有一次,一个当事人一脚门里一脚门外地还在问我到底有几成把握,我始终没有给他这个答案。
作为律师,对某些当事人,该防还是要防的;但更多时候,以诚感之,效果会更好,这个问题,涉及的不是做事而是做人。记得一位央视主持人说过:做人是做事的基础。我看这话说得还真对。记得有一次,妹妹陪姐姐来到我们单位要我代书离婚诉状,我向她们讲述了所有关于离婚诉讼以及民事诉状怎样写的全部内容。在我听姐姐陈述的过程中,姐姐不时哽咽有声,眼泪纷纷地落下来,我安慰着,并及时把纸巾递过去让她擦眼睛。后来,提到代书费,那个模样刁蛮的妹妹同我讨价还价,我未允,她有些怏怏不快,随后,她说她们忘记了带什么东西,要马上回去,然后再过来写状子。她们走了,不一会儿,姐姐单独折回来,要我继续给她代书。其实,她们所说的忘了什么只是一个借口,是妹妹的伎俩,她嫌收费高,想不要代书了。最终姐姐没有那样做,我想是我的真诚让她不忍以那样狡猾的方式欺骗我。
人心都是肉长的,每个人都有多面性都有极复杂的情感,而智慧、真诚的人往往能够让与之打交道的人藏起恶念,让他们的善性时时地散发出美丽的光芒。
有些年轻的朋友,可能受了一些影视的影响,他们认为律师是一个理想的职业,把律师想成是佩着正义的宝剑、不食人间烟火的理想化身。最让他们羡慕的是,律师在法庭上唇枪舌剑地出风头,最终驳倒了远不如他的检察官,让法官心悦诚服,大加赞赏,最后把天平完全倾斜于才华横溢的律师这一方,律师在庭上出尽了风头,在庭后取得了实际效果。
而通常的人性是,没有谁在办案时能完全抛开自己的感情色彩,完全把自己等同成机器人,也没有多少人会心悦诚服地赞美让自己难堪的对手。我国目前的刑法典,同一罪名刑期的伸缩性很大,而这种自由裁量权就掌握在法官手中。如果法官对辩护律师不满,往往随意加重被告的刑期,形式上法官又分明在依法办事,谁都无奈,除了法官自己本人心知肚明,这绝不是我的妄断和猜测。我有个法官朋友,有一次我们许多人一起吃饭,他亲口向我们讲述,有一个公诉案子,一个律师事务所主任是辩护人,开庭的时候,他所里去了很多律师旁听,庭审过程中,那些律师竟不顾法庭秩序,大声为主任的精彩辩护喝彩,这触怒了法官们,但他们也没对这些律师如之何,而是拿被告开了刀,本该可以考虑判无期的,结果判了死刑。我在这里不想讨论那些感情用事的法官,我想说明的是,这个世上没有纯粹的公平,也没有绝对的正义,公平和正义都是相对的。作为一个律师,更多时候,不是与这些执法者对立,而是沟通和融和,这样做与忠实法律、坚持原则其实是一致的。
我说过我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律师,还不曾有幸运办过一个标的额大的令人咋舍的经济案子让我一案暴富,也没有能力办一个因我的辩护作用使一个命案的嫌疑人最终无罪释放的刑事案子让我一案成名。我办的都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小案子。而正是这些最基础的小案子,给我提供了谋生之本,教我学会了做事和做人,也给我带来过感慨和无奈。但不管怎么说我都默默地感谢这些机会,它们让我的生活和工作有了内容。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我很久前接的一个刑事自诉案子。被害人与被告人是叔嫂关系,我是被害人的代理人。这个案子经过了派出所,派出所还给被害人和被告人作了笔录,被害人也依法做了伤情鉴定,鉴定结论是轻伤。如果不是派出所因不可告人的原因做了含糊的笔录(而且没有给相关证人作笔录),这个案子应该很简单。被害人拿着派出所的案卷去法院立案,法院屡屡不给立,理由是证据不足,最后被害人找到我做她的代理律师。我去了她的村子,没有一个与该案不相关的人肯为她作证,因为谁也不想为此得罪蛮横的被告。后来,我让他的丈夫出了一份证言,总算把案立上了。开庭那天,我们这一方被害人的丈夫出庭指证是自己的亲弟弟打伤了妻子,而被害人的婆婆为自己的小儿子作证说嫂子的伤不是他打的,显然是伪证,因为她当时根本不在现场,再说她的所言也与被告笔录相矛盾,不过她承认被害人的伤痕就是在打仗现场造成的,还承认她当时看见被害人在淌血。这样,这个案子就有了以下证据:被害人受伤住院的事实;被害人被鉴定为轻伤的事实;被告承认与被害人打架以及有身体接触的事实;被告其母承认被害人现场受伤及出血的事实;被告兄长指证其弟打伤妻子的事实。根据个案,足以认定被害人的伤害是被告人所为。但开庭很久,判决迟迟未下,一直拖到审限到了,法院最终驳回了被害人的诉求。其实,被害人的本意,也不是非得要追究小叔子的刑事责任,但公家总得给他一个说法,小叔子总得向她服个软,她花的医药费小叔子总得给她赔偿,这些要求不过份呀!但却都落空了!其实,在等待判决结果过程中,被告还主动找远亲近邻给调解,只是最终没成,法院在调解上却没作任何的努力。不知缘何,有意调解的被告人后来又硬起了腰杆子。
得到驳回的恶果,我的当事人找到我,用自己的口借别人的话说我这个律师啥也不是,我无言。她当然不肯罢休,决定上诉,我无条件地为她写了上诉状,真诚地提出请她吃个饭。其实,她是个非常爽快的人,也很通情达理,她没有好意思接受我的邀情,我只得送她去坐车。在等车的时候,寒风吹动她斑白的鬓发,她的憔悴让人怜惜,她说要不是为了孩子,她真的就不想活了,她当着我的面流了泪,那泪至今还在我心里哽着。象我这样的律师是多么的无能!又是多么的无力!
不过,我始终相信这样的例子应该会越来越少的。不管怎么说,随着法律的日益完善,随着法官素质的不断提高,随着法制进程的逐渐深入,律师的工作环境相信是会越来越好的。回首三十年前,律师协会刚刚成立时,那时的法律是多么不健全呀!可那些律师前辈们栉风沐雨地硬是走过来了,他们为我们这些晚辈们走出了一条相对平坦的路,他们迎来了美丽的虹霓。我想我们这些后来人也应象他们一样,我相信我们这些后来人也能如他们一样,把风雨当作一种激励,能够在风雨中茁壮地成长,这些风雨最终也能美丽我们的人生。
有人把律师比作商人,实事求是地说,目前律师业激烈的竞争使这个行业的艰难确有商化的性质,不过我个人认为,律师业的准入门槛那么高,律师界同行的文化素质那么高,如果非要说律师是商人,我看律师至少也是“儒商”。我愿意相信我们广东律师都有古代儒生的品格,那就是有担当有理想有作为,我也愿意相信我们广东的律师个个都象清末的晋商那样了得。
最后,在我们广东省律师协会即将迎来她三十岁诞辰的喜庆日子里,我想把一首小诗献给她作为生日的礼物,也献给我所有的律师同行,希望我们共勉。
缓缓迷流探新途,厚迂重塞皆难阻。
阔阔豪步终脱缚,河川归海入明途。
莫叹岁月曾蹉跎,扰扰长风多忧惑。
散尽云霾浩天广,淫雨尽头耀霁光!
 
作者电话:13433031325E-mail:licuiying35@163.com